網上約車、購物、叫外賣、導航……從早上睜眼到晚上睡覺,我們每時每刻都在享受著手機App帶來的便利。但與此同時,你的微信昵稱、頭像、位置、通訊錄、電子郵箱信息、QQ賬號密碼,甚至身份證號碼、銀行賬戶都“祼奔”在互聯網海量“大數據”當中。而這些隱私信息,基本上都是自己在下載安裝App時“同意授權”的。(12月19日《北京晨報》)
不可否認,App廣泛應用是數字時代發展的必然結果,是享受信息化生活帶來的便利也是社會發展必然經歷的一個重要過程。可與此同時,濫用隱私權限,泄露個人信息,甚至以此牟利等亂象也不斷出現。盡管這其中有用戶隨意下載、“同意授權”的因素,但更多的,恐怕還是許多App本身就是個“怪胎”。要么無視用戶權益,預先設置了一些陷阱。要么丟棄社會責任,對自己怎么有利怎么來,既不“光明”也不“磊落”,令人防不勝防。
要走出“上網等同裸奔”困境,不能光靠專家支招、用戶留心。而是需要監管出手,對癥下藥。一方面,應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另一方面,就目前而言,如果手機APP的經營主體惡意取得授權、濫用授權,并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用戶有關信息的,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必須依法論處。同時,要明確責任,形成常態化的監管態勢,發現問題,及時查究。 文/張國棟 圖/李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