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臨近,商家們紛紛推出各式促銷活動。近日,有網友發現在某電商平臺上,一個酒類商家推出“一生一世的酒”,客戶在“雙十一”當天支付11111元,即可每個月收到商家寄送的一箱酒,直到客戶過世。記者聯系到該商家,其表示此活動為真。律師表示此活動在合同上并沒有問題,但該活動對商家責任要求較高(11月8日《北京青年報》)。
力爭在這個“雙十一”大戰中狠賺一筆,相信這是無數商家的追求。為此,一些商家“語不驚人死不休”,絞盡腦汁推出各自的促銷方案來吸引消費者。這個酒類商家主打溫情牌,用“一生一世”這樣的字眼書寫著對消費者“最長情的告白”:“時光輪回,歲月蒼老,這世上,誰與你依約地老天荒?”語言令人動容,但作為消費者,對于這種溫情背后的契約風險,又是否知曉?
首先是商家的履約能力問題。該促銷活動最大的吸引力在于消費者直至生命終結,都可享受每月一箱酒的合同權利。這對商家的履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有關商品的數量、價格、合同的終止期限等方面的信息都是商家提供的,對于商家的經營狀況、贏利能力等與合同履行能力密切相關的要素,消費者無從知曉,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似乎對消費者不夠公平。此外,該合同得以完整履行的一個必要條件是企業的存續時間足夠長,或者說與購買該商品的消費者壽命等長。但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的存續時間能有多長,沒人敢打包票。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的民營企業平均壽命大約是3.7年,中小型企業的平均壽命更為短暫,只有2.5年。商家標榜合同履行期間為“一生一世”,客觀上似乎無法實現。
其次,是來自消費者自身的風險及對健康的影響。報道指出,按照商品銷售價格,預計消費者五年內可回本。但除了回本,消費者更注重的應該是“額外利益”,即五年后仍可繼續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當然,每個消費者都希望自己能長命百歲,可萬一發生意外呢?對此,商家也考慮到了,所以指出,“自2017年11月11日起,消費者五年內發生意外情況,本特權可繼承”。但若消費者在五年后死亡,其權利是否就無法繼承了?商家將可繼承的權利限定在五年內,出于何種動機?是基于五年內消費者已經回本,“額外利益”就沒必要保證了嗎?而從健康的角度而言,每月一箱酒,如果全都是消費者自己喝,是否會對健康有害?商家這種促銷活動,是否有間接慫恿、誘導消費者飲酒的嫌疑?
最后,是來自政策和市場方面的風險。國家出于政策調整的目的,不能完全排除對酒類作出限制生產銷售的可能。此外,自然災害等因素也可能對酒類生產造成影響,從而影響商家的履約能力和消費者權利的實現。
總之,該促銷活動的背后,是商家真的“讓利于消費者”,還是僅為一種宣傳手段而已,抑或有其他目的?無論怎樣,消費者都要仔細斟酌。對此,有關部門是不是有必要也介入調查一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