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云在指尖”被定性為傳銷。
近日,咸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網站上,公示了關于廣州云在指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處罰判決書,認定該公司的違法行為為傳銷,沒收違法所得3950萬元,并處150萬元罰款。
“云在指尖”被稱為“中國最大的微商分銷”。從2015年開始,“云在指尖”涉嫌傳銷的質疑聲不斷。而這次對它的定性,會給微商圈帶來怎樣的影響呢?
該商城宣稱,消費者只要在該網絡商城消費128元的產品,就自動升級為“指尖管家”,參與公司80%的利潤分配,可以拿八代的獎金。按照“云在指尖”的會員機制,當你推薦一個人成為“指尖管家”(第一代)時,你可以拿40%的利潤,當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薦一個管家(第二代)時,你可以拿10%的利潤。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潤。第六代拿8%的利潤,第七、八代拿6%的利潤。
上圖為知乎網友爆出的“云在指尖”的推廣海報。
經咸寧工商局查明,“云在指尖”于2014年10月31日運營上線,該商城是當事人自行開發具有在線購物、在線支付等功能的綜合性電商平臺, 截止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類、6000多種,供貨商150余家。商城通過鏈接微信公眾號“云在指尖”自定義菜單,利用微信進行推廣,商城運行數據存儲在阿里云服務器中。
參與人員通過微信進入“云在指尖”網上商城,以購物形式繳納一定費用成為會員,繼續發展其他人員繳費加入則可獲得當事人給付的傭金。當事人通過計算機系統設定相關規則,計算和給付參與人員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報酬,具體如下:
1、確定上下線層級關系 :“云在指尖”會員通過發送“云在指尖”微信公眾號的 鏈接或二維碼,吸引其他人員關注“云在指尖”微信公眾號。
2、要求人員繳納費用獲得會員級別和繼續發展人員晉升會員級別。會員級別的晉升途徑,一是增加累積消費金額,二是增加 直接和間接發展的“指尖管家”數量。截止2016年2月,云在指尖總會員246萬人,1星會員是230萬人,2星會員是18萬人,3星會員是4227人,4星會員是1309人,5星會員是378人,人員層級總數為52級。
3、依據會員的層級關系和會員級別分配傭金。 傭金來源于參與人員按商城銷售價購買商品加入所支付的費用中,商品銷售價由當事人支付給供貨商的商品貨款、 當事人支付給上線人員的傭金、當事人的非法盈利、平臺技術服務費四個部分組成,由計算機系統自動記錄在交易訂單 數據庫中。
如何定性傳銷?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一般認為傳銷主要有三個特征:一是以發展人員數量為主要經濟來源,即“拉人頭”;二是直接或變相收取“人頭費”或“資格費”;三是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順序及發展下線數量決定,即團隊計酬。由此看來,通過購物的方式繳納入門費,層層分級發配傭金,不斷拉人頭發展下線的“云在指尖”商城的會員機制帶有很明顯的傳銷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