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最新推出了《關于全力應對疫情支持服務企業發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以下簡稱《土地利用政策》),以提振企業信心和激發市場活力。
《土地利用政策》圍繞保持土地市場交易平穩有序、消除疫情對合同履約的影響、支持企業恢復生產和發展產業三大主題推出了系列政策。
其中提出,強化落實落細疫情防控措施,從保障重點地區發展、保障產業發展、保障民生需要出發,保持土地市場交易平穩有序進行。對采取定向掛牌出讓的地塊,取消現場交易環節,直接電子掛牌交易并確認競得,出讓人可根據受讓人實際情況延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對以公開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地塊,經批準同意可繼續交易,現場交易環節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為了消除疫情對合同履約的影響,《土地利用政策》提出,調整土地價款繳付方式和期限。受疫情影響,未能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繳付土地價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為違約行為,不計滯納金和違約金,受讓人可以向出讓人申請延期繳付或分期繳付,疫情解除后簽訂補充出讓合同調整土地價款繳付方式和期限,交地時間相應順延。順延開竣工和投達產履約時間,土地出讓合同關于開竣工、投達產的履約時間要求根據疫情自動順延,可在疫情解除后通過簽訂補充出讓合同調整履約時間,也可以在竣工驗收時直接按順延后的履約時間予以核驗。
為支持企業恢復生產和發展產業,文件提出,企業以租賃方式(含先租后讓)從政府或國有企業取得的產業用地,免除疫情期間的土地租賃費用,各區可以根據疫情具體確定免租期。降低產業用地成本,產業用地地價實行底線管理原則,工業用地出讓起始價不低于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研發用地出讓起始價不低于上海市研發用地基準地價。鼓勵企業盤活存量資源投資興業,存量工業用地經批準提高容積率和增加地下空間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支持利用劃撥土地上的存量房產發展各類線上運營的新業態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權利人、權利類型暫不變更。(記者 宋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