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方式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將讓納稅人將獲得更大減稅紅利,這項新政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實施。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據介紹,納稅人的填報方式有四種:
①按照各地稅務局公告的渠道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并填寫;
②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
③填寫電子信息表;
④填寫紙質信息表。
電子和紙質信息表都可以在各省稅務局網站下載。其中,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將紙質或者電子表提交給扣繳單位財務或者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通過手機APP或互聯網WEB網頁填寫后選擇推送給扣繳單位。
按照規定,提前填報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納稅人,在2019年1月份發放工資時,就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從收入額中扣除這一部分金額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計算個人所得稅。
如果納稅人領取1月份工資前忘記填報或者填報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報并補扣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