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萬科之前首先請大家先把寶能的“野蠻人”的帽子去了,不要摻雜太多的情感在里面。在商言商,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皆為利往。沒有誰對誰錯,他們只是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孩子看對錯,大人看利弊一個意思。
今天一則新聞再次刷爆(劉姝威致信證監會),“萬科獨董劉姝威:請求證監會命令鉅盛華已經到期的七個資產管理計劃立即清盤”這已經不是萬科第一次向證監會“告狀”了。
2016年7月19日下午,萬科向監管部門提交一份報告,提請查處鉅盛華作為劣后委托人的九個資產管理計劃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報告同時指出:“鉅盛華及其所謂一致行動人每增持一筆萬科股票,九個資管劃持有的萬科A股均需相應延長鎖定12個月。九個資管計劃可能會面臨到期后,萬科股票仍處于鎖定期,無法出售變現的巨大風險。如果萬科A股股價達到各個資管計劃的預警線和平倉線,在萬科A股處于鎖定無法出售的情況下,資產管理人難以實現強制減倉、平倉止損,優先級理財資金份額持有人將蒙受重大風險。”
而這次“告狀”的原因是“萬科是A股市場的藍籌股,是機構投資者和中小投資者共同積極搶購的股票。鉅盛華違規持有萬科6.88%的股份,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一個怕中小投資者虧錢,一個怕中小投資者買不著,是不是有點矛盾?不矛盾??!就是想讓寶能離開,但為什么如此急迫?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因此,董事的每屆任期可以低于三年,具體任期在公司章程中規定,通常情況下,都是規定任期三年。而上次董事局中雖然寶能已經成為大股東之一了,但仍然沒有在新一屆董事局中占據一個席位,不是寶能不想,而是被“算計”了。說白了,萬科就不想讓寶能在萬科有話語權,又加上上一次寶能自己作死觸碰紅線,動了南玻A,又想去伸手動董大姐的格力,被高層幾個紅本本一參,一個“野蠻人”的帽子扣下來,連前任的項主席也受到了牽連,也是玩的夠大了。
牛郎在這空口說寶能被算計了,但很多有情懷的人都會感覺是不是污蔑了,現在都是要“實錘”的,下面開始好好扒一扒。其實不光寶能還有安邦保險也都被王石跟深地鐵涮了一把。根據萬科章程,“董事候選人由上屆董事會,或連續180個交易日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提出”,上屆董事會,也就是王石等自然是可以提出候選人,但大公司尤其是處于風口浪尖的公司畢竟要看政治風向,尤其還涉及國有資產,一個國有資產流失的帽子不是誰都能受的了的,所以一個拖字訣,在萬科董事3月就到期的萬科董事會超期服役一直等到6月份。
深地鐵是1月25日才接盤華潤持有的萬科股權,根據萬科的章程,當時不足180個交易日,所以跟上面的連續180個交易日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提出條件不足,但政治覺悟超好的恒大老板許家印絕對是人生贏家,看事清楚,所以當恒大3月16日發公告將表決權給深地鐵的時候,天平傾斜了,恒大2016年大舉買入萬科股票,在2017年的5月8日就滿足了連續180個交易日的條件,所以深地鐵王石等開始掌握主動。
萬科還有一個章程:萬科的年度股東大會必須在每年6月份之前召開。這就劃了一個死期,無論如何,最遲也得在6月30日召開股東大會。在5月15日,萬科公告發布6月30日召開股東大會,但其間6月9號公告稱恒大將持有的萬科股票全部賣給深地鐵,但換了權益人那么180天交易日章程還得遵守,那么只有一個方法——6月30日股東大會當天交割,什么都不影響。
根據萬科章程,“股東提出臨時提案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10天提出,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兩日內發出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臨時提案的內容。”在股東大會召開前11天,深地鐵提出候選人臨時提案,2天后,萬科發出臨時股東大會補充公告。但這時候寶能并沒有反應過來,也沒有再次提出提案,所以這次深地鐵的提案就是唯一的一份了。
這時候距離召開股東大會只有9天,所以寶能與安邦雖然有股權,但沒法再提出臨時提案,又回到上面“董事候選人由上屆董事會,或連續180個交易日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提出”,所以幾個現有董事會成員都不帶寶能一起玩耍,寶能只能干看了。當然安邦還是有席位的,不過在自己家老大被關小黑屋生死未卜的時候,而深地鐵代表的深圳當局情況下,你說還會投票給寶能讓寶能有上位的機會么?
所以在股東大會上深圳地鐵提交的七位非獨立董事候選名單中,三人是現任萬科管理層,三人是深圳地鐵高管,還有一人是與深圳地鐵同屬深圳國資委旗下公司的深賽格董事長,并無寶能方面人選。
其實歸根結底,權益的爭奪罷了。當然寶能董事長雖然被頂額處罰,但也從萬科A后續的上行走勢中深深撈了一大筆,也算值了。而后續姚老板是否還有想要入駐萬科的想法?對于有野心的人還是應該有的,而現在劉姝威用“《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第四條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三項,第十六條第二項,鉅盛華已經到期的七個資產管理計劃應當于2017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盤,不得續期。”等等這樣的條款來壓人是最好的方式,跟上次萬科董事會選舉一樣,畢竟規章制度擺在那,趁現在明碼機會趕緊將寶能趕出去也是很不錯的方法,不然錯過這個機會下次就說不定又得在下屆董事會上針鋒相對了。
劉姝威的行為不是個人行為,而是萬科高層利益集團及萬科董事會的整體訴求。還是最初的話:天下攘攘,皆為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