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杜濤 徐雨帆/文 一份名人收入榜單,讓明星收入再次引起熱議。在近日公布的2017年中國名人收入榜單上,前十名的收入總和近17億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過了35億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億元。
登上這份榜單的百位名人去年一年的總收入達到70億9530萬元,入選的門檻是2500萬元,其中收入過億元的名人共有14位,他們的收入總和(21億4810萬元)占榜單總收入的30.27%,而且不包含名人名下的投資性收入以及經營性收入。范冰冰以2億4400萬元拔得頭籌,鹿晗收入1億8160萬元位居第二,周杰倫以1億8150萬元收入排名第三。
榜單統計的時間范圍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收入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片酬、導演監制費用、數字專輯收入、演唱會門票收入、比賽獎金、代言費用和活動費用等。
就在百位名人收入榜單發布的兩個月前,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于2017年2月13日印發了《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明確提出以股權轉讓、投資公司、基金、證券、演藝公司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并且統一選取30名企業高管、演藝明星,截至發稿,經濟觀察報未能拿到這份名單。經濟觀察報了解到,工作安排已經下發給地方稅務局,開展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聯的企業所得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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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長期研究高凈值人群的稅收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不少名人都屬于高凈值人群,根據以往的情況來看,避稅方式和手段基本相似,比如在避稅地或者低稅率地區注冊公司、放棄國籍、設立信托等。
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蔣震看來,現在需要對名人的收入進行全口徑管理,除了出場費、代言費、廣告收入,股權轉讓也應該納入管理口徑,未來推進個人所得稅的綜合與分類改革時,可以考慮把高收入階層納入綜合計征。
風波
歷史上最為轟動的中國演藝明星逃稅事件,應該是劉曉慶逃稅案,這是中國第一起由警方介入的明星偷稅案。2002年7月24日,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被公安機關正式逮捕,這件事情在當時引發了關于富人納稅的討論。
當時有媒體報道指出,有7家明星公司繼劉曉慶之后上了有關部門的監控名單,一場強制性稅收征管、打擊偷稅活動全面展開。
明星的避稅問題,不僅僅是在中國,在全世界也都是一個關注度極高而又敏感的問題。一方面明星屬于公眾人物,另一方面明星的收入超出普通收入水平很多,他們通常是上述高凈值人群稅收研究人士所說的高凈值人群,對他們來說,做“稅收籌劃”在所難免。
在近幾年,國外明星稅收問題更是不斷,不僅僅演藝明星,體育明星更是如此。
阿根廷足球運動員梅西就一直身陷偷稅丑聞的風波之中,2013年西班牙稅務部門起訴梅西和他父親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隱瞞收入,逃稅400多萬歐元。實際上,體育明星通過各種手段避稅已經司空見慣,有報道就指出,像“免稅天堂”摩納哥就是很多體育明星定居的地方,每一位明星背后都有一個強大的財務顧問團隊,幫助他們盡可能地多賺錢而少繳稅。
在中國,明星不僅僅涉及演藝的稅收問題,還涉及股權交易、資本運作等稅收問題。一位財稅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現在明星的片酬、廣告、代言之類的收入基本都由自己的經紀公司運作,而入股、股權交易的“貓膩”更大。最近,趙薇代表的龍薇傳媒與萬家文化企圖以6000萬的資金杠桿撬動一場耗資30億的收購就引發各種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