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網站28日上午的三則消息,震驚河南官場。
包括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主任委員、原開封市委書記劉長春以及河南警察學院院長毛志斌、河南人民廣播電臺臺長李新全等在內的三名廳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原開封市委書記劉長春
由于劉長春的開封市原市委書記身份,當地不少官場人士將劉長春被調查與三年前的開封官場地震聯系起來。
2011 年5月,包括開封市原市長周以忠、原市委組織部長李森林等在內的多名開封官員先后被雙規。2014年年初,周以忠因任職南陽市委副書記、開封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規劃出讓、撥付經費及人事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共非法收受951.5萬元,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彼時,正擔任開封市委書記的劉長春卻平安“著陸”,被上調河南省人大任職。
公開資料顯示,劉長春1953年出生,1973年5月參加工作,歷任河南省洛陽市郊區區委書記、許昌市委常委、開封市委書記等職。2006年12月,劉長春從開封市委副書記“轉正”至市委書記,而接替其市委副書記一職的正是周以忠。
而《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早在三年前采訪周以忠被“雙規”一事時,便接到當地多名人士對劉長春等人違法亂紀行為的投訴,投訴稱,劉長春在任職開封期間,在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和交通基礎建設等方面存在貪腐問題。
而對于此次被調查的另一名官員——河南警察學院院長毛志斌,當地官場認為,或與此前被調查的河南省公安廳原副廳長、駐馬店市委書記劉國慶有關。
7月8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在巡視河南后指出,河南省存在多種違法亂紀現象,具體包括:有的領導干部生活作風腐化,為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買官賣官問題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賄選問題一度也比較嚴重;干部帶病提拔問題時有發生。
此前的5月2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廳長、黨組書記劉洪濤同樣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劉長春簡歷:
男,1953年7月出生,漢族,山東煙臺人,碩士研究生,1982年1月入黨,1973年5月參加工作。
1973.05~1975.08 河南省宜陽縣韓城公社插隊知青
1975.08~1978.03 河南省洛陽礦山廠木工分廠工人
1978.03~1982.01 河南洛陽農業機械學院機械一系機械專業學習
1982.01~1982.07 河南省洛陽縫紉機廠技術員
1982.07~1985.07 河南省洛陽郊區工農公社團委書記,黨委秘書,黨委副書記,工農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85.07~1989.04 河南省洛陽團市委書記
1989.04~1992.05 河南省洛陽市郊區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2.05~1993.05 河南省洛陽市郊區區委書記
1993.05~1995.08 河南省洛陽市郊區區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5.08~1996.03 河南省許昌市委組織部部長(1993.09~1996.07 在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1996.03~1998.03 河南省許昌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8.03~2001.03 河南省許昌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1.03~2002.07 河南省許昌市委副書記
2002.07~2002.08 河南省開封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2.08~2006.12 河南省開封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6.12~2011.5 河南省開封市委書記
2011.6~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