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部分單位是否執行降低行政收費新標準昨日本報記者進行暗訪
出入境管理總隊稱未接降費通知
導讀:對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未按要求降費,市發改委稱,這并非北京市的價格政策問題,就是下面執行不力,任何一個部門不按這一規定執行最新收費,市民都可以舉報,報一個查一個。
本報訊(記者周敬啟見習記者林艷楊琳)近日,市發改委發布通知,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決定自本月起,降低本市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費標準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農業、工商等多個部門,具體包括因私護照費(因丟失補發護照)、公證費(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國內植物檢疫費、商標注冊收費以及翻譯專業資格等部分考試考務費等收費。其中,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的收費標準下調;公證收費中的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收費標準,由原來按固定比例收取,改為分段遞減累計收取,也大幅度降低;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和翻譯專業資格考試等考試考務費標準降幅達25%至50%。此次降低收費標準每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2億元。
根據此次降低收費通知,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的收費標準,由現行的每本400元降為每本200元。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走訪了位于安定門東大街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咨詢臺服務人員表示,未過期護照丟失補辦的收費標準目前沒有任何變化,依舊是400元(另加20元加注費)。關于國家收費降低的說法,工作人員表示有所耳聞,但還沒收到降價的通知。記者隨后撥打了出入境管理總隊的咨詢電話,客服人員也表示,如果未過期的護照因個人原因丟失,費用為420元(400元工本費,20元護照加注費),這些收費標準未做任何調整。
對于為何仍未降低收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的解釋是未收到降低收費的通知。對此,北京市發改委稱,這并非北京市的價格政策問題,就是下面執行不力,北京市相關規定已下發,現有任何一個部門不按這一規定執行最新收費,市民都可以舉報,報一個查一個。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此次降低收費標準中,還有一項大的變動是公證收費(包括按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管理的公證收費和經營服務性公證收費)中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據了解,此項公證收費是北京十多年來首次降低費用標準。
北青報記者昨日走訪了位于水碓子東路的北京市正陽公證處,業務員表示,“十一以后遺產公證費用都已下調。”據業務員介紹,自10月1日起,公證處均接到通知,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公證收費從之前按受益額2%的固定比例,改為分梯度累計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