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3月8日電(記者周立權)3月8日,記者從吉林省長春市公安機關了解到,長春市“304”盜車殺嬰案件犯罪嫌疑人周喜軍已于3月7日18時被長春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涉嫌罪名為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
長春嬰兒盜殺案周喜軍涉嫌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
3月4日,長春市民許先生未熄火的RAV4豐田車被盜開走,車上有一名僅兩個月大的嬰兒。案發后,吉林省警方和廣大市民緊急搜尋。后犯罪嫌疑人周喜軍落網。
據周喜軍交代,3月4日7時許,他將停放在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會處的為家超市門前的一輛銀灰色RAV4豐田車盜走后,駕車直奔長春至雙遼公路。途中發現被盜車后座上有一名嬰兒,車輛行駛到公主嶺市懷德鎮至永發鄉公路旁,將嬰兒掐死埋于雪中。5日8時20分許,周喜軍將嬰兒衣物和被盜車輛丟棄在公主嶺市永發鄉營城子村后潛逃。3月5日17時許,周喜軍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周喜軍1964年2月出生,出生地為吉林省公主嶺市,戶籍地為長春市經開區。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所屬部門依法提前介入偵查工作,并做好了審查批捕和審查起訴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