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高勇摔門離開。視頻截圖
據新華社電2日,吉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軟環境工作辦公室透露,吉林省扶余縣政府副縣長高勇等7人因行政不作為和違規批建住宅樓等問題,被紀檢部門分別給予行政記過和撤職等處分。
經吉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軟環境工作辦公室調查,2006年,扶余縣政府以土地置換方式與吉林德卡集團公司達成協議,由德卡公司全額出資興建縣人民醫院,新建醫院周邊土地由德卡公司開發。同年12月,扶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德卡公司辦理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07年1月9日,吉林省國土廳批復同意德卡公司用地預審申請。同年,德卡公司按扶余縣政府要求,投入近4000萬元興建了縣人民醫院。
在此后的3年多時間里,德卡公司多次找扶余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土局等有關職能部門,要求兌現當初的承諾,給予辦理土地手續。但當地有關部門推諉扯皮,一拖再拖,導致德卡公司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吉林省國土廳的《用地預審批件》過期,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主管城建、衛生的副縣長高勇等人卻在德卡公司擬建項目用地范圍內,在沒有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規批準建設了縣衛生局住宅樓。
2010年底,當地有媒體對扶余縣政府部分官員行政不作為的行為進行了曝光,引起了有關部門和社會的高度關注。松原市委、市政府責成紀檢監察部門成立調查組,對此事進行了專門調查。
2011年3月2日,經松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扶余縣副縣長高勇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扶余縣住房建設局局長劉長文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扶余縣衛生局局長李純輝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扶余縣國土局局長鞠殿印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原扶余縣委常委秘書、現任松原市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新城局園區主任周廣新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扶余縣住房建設局規劃處主任周忠友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扶余縣國土局耕保科科長王柏文行政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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