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2日通報稱,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馬明涉嫌受賄一案,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方起訴指控稱,被告人馬明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馬明生于1957年10月,遼寧遼中人,大學學歷,經濟學碩士,研究員、副總警監。2019年12月,官方通報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2020年11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馬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等。(記者 張素)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