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12月11日電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11日發布消息稱,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專職副書記、副董事長張宏永(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宏永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0年5月15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顯示,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專職副書記、副董事長張宏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1月10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顯示,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專職副書記、副董事長張宏永被雙開。
張宏永,男,漢族,1968年1月生,內蒙古商都縣人,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劉小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