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2日電 山東省委依法治省辦近日印發(f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在棗莊、煙臺、濰坊、泰安、濱州5個市,以及濟南市章丘區(qū)、日照市五蓮縣、聊城市冠縣3個縣(區(qū))開展試點工作。
方案明確,試點工作自2020年年終述職開始。述職述法主體范圍為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在年度考核述職中也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述職述法的方式方法主要分為結合年終述職進行述法和向委員會會議進行述法兩種。
方案要求,述職述法內容要立足地方法治建設實際,結合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的具體職責,突出重點、明確程序、量化評價標準,推動述職述法內容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要緊扣群眾反映強烈的本地區(qū)、本部門法治建設突出問題,重點報告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存在的問題不足以及下一步改進舉措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其他班子成員法治學習、重大事項依法決策、依法履職等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
據了解,年終述職結束后,試點市、縣(區(qū))應當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學法守法用法等情況,納入本地區(qū)本部門年度法治建設報告內容。(記者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