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簡稱《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當下,互聯網在中國的發展正在漸入佳境。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統計,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8.54億,手機網民規模達8.47億,網絡視頻用戶規模達7.59億,居世界首位。由于網絡信息具有迅速傳播、引起圍觀和進一步放大的效應,隨著互聯網技術、商業模式的不斷變革,網絡內容的生產與傳播也更加專業化、多元化、智能化,為網民提供了更加豐富、精彩、實用的網絡信息。
但也隨之帶來了大量垃圾信息、不良或有害信息。尤其是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招搖撞騙等網絡違法活動表現活躍,呈現出技術含量高、影響范圍廣、危害性較大的新特點,廣大網民一直深感憤慨和憂慮,要求治理的呼聲也日益高漲。當下,應深挖細查各類網絡違法犯罪,形成深度打擊態勢,并采取刑事追責和行政處罰“兩手抓”,使網絡違法行為受到應有的懲處,形成震懾,以根除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滋生土壤,維護網絡安全和國家社會安定祥和。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落實互聯網企業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網絡治理能力,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加強網絡生態治理,是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的需要,也是維護廣大網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是家園,不是制造虛假、詐騙、攻擊、謾罵、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間。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雖說,網絡無國界,但網民在行使自己權力表達自己意愿的同時,又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擔當相應的義務,這是一個需要進一步加以自律和規范的問題。因此,網民無論在網下還是在網上都要遵守規則,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要有一種“主人翁意識”,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樂享網絡,把網絡生態維護好,把網絡空間建設好,共同營造億萬民眾更美麗、更干凈、更安全的精神家園。對此,一方面需要加大法治力量,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另一方面也要加強網絡倫理、網絡文明建設,發揮道德教化引導作用,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人類優秀文明成果滋養人心。
建設網絡良好生態,營造網絡清朗空間。《規定》的出臺是依法治網的重要體現,網絡主體的行為邊界離不開法律的界定,所以,要用法治思維來抓好網絡生態治理,解決好網絡規范、自律和誠信。進一步提高網絡違法的成本和難度,網絡生態和秩序屢遭人為的破壞。深究其因,是這些人片面認為不會造成什么嚴重的后果,其違法成本過低,應當加大對網絡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使其付出慘痛代價,真正讓法律成為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以體現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達到查處一個、警示他人的教育效果。同時。提升技術保障,盡快在網絡核心技術上取得突破,加快構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不斷提升互聯網治理能力和水平,如此,才能更好地規范網絡生態健康發展。(喬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