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以四部門辦公廳名義下發《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規范(試行)》。根據《規范》,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可以直接進入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使用理賠計算器等,也可以在線直接提起調解申請或者訴訟。
據悉,《規范》共45條,內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的總體指導原則、工作機制、職責分工、信息共享、業務流程、組織保障等,將自10月起施行。
《規范》要求,開展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應創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運用大數據構建法院與公安機關、調解組織、保險機構、鑒定機構相互銜接、協調聯動工作格局,實現理賠計算、調解、鑒定、訴訟、理賠等業務的信息共享和在線處理,實現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全程信息化快速處理與化解。
根據《規范》,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可以直接進入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使用理賠計算器等,也可以在線直接提起調解申請或者訴訟;調解組織在接到當事人調解申請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引導當事人發起的調解申請時,進入平臺在線調解,以實現平臺資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糾紛。
《規范》要求,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建立鑒定前置機制,實現調解組織在調解階段依法組織當事人申請在線鑒定。鼓勵探索將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與移動客戶端連接,實現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便捷化處理。
《規范》要求,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司法行政機關、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協會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法院負責平臺建設維護,公安交管部門等協助完成系統對接,建立包含當事人身份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等七類信息在內的信息共享機制,推動信息系統間對接互通,實現多部門多環節信息共享,確保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有序運行。
《規范》要求,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工作應建立先行調解機制。公安交管部門、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均應引導當事人調解。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除不適宜調解的外,也應引導當事人在登記立案前先行調解,將糾紛化解在訴前,降低當事人解決糾紛成本。
根據《規范》,達成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或者在線訴訟完成后,可由當事人或者調解員幫助當事人通過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在線申請保險公司一鍵理賠,保險公司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及時理賠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向保險監管機構提出司法建議,由保險監管機構依法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記者 趙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