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已經兩年多,取得了哪些成績?還有什么問題?前不久,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分赴河南、內蒙古等8個省區實地檢查,檢查報告于7月9日出爐。
防治進展積極 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報告中的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分別下降39.6%、34.3%、27.7%,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點區域明顯好轉。
不過,報告也指出,法律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超過20個地區被點名曝光。
問題一:結構性污染問題較為突出
執法檢查發現,部分地區產業結構偏重、布局偏亂,能源結構調整不到位,運輸結構不合理,成為大氣污染的主因。比如,山東省傳統產業占全部工業的70%,重化工業占傳統工業的70%。河北邯鄲“城中有鋼”,石家莊“煤電圍城”等問題突出。以柴油車為主的公路運輸承擔了全國約78%的貨物發送量,柴油貨車污染排放占機動車排放總量的60%以上。
問題二:機動車污染和油品質量監管不到位
機動車尤其是重型柴油貨車污染正在成為一些地方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重型柴油車準入把關不嚴,監管力量不足,車輛不正常安裝和使用污染控制裝置等違法情況比較普遍;個別地方存在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數據造假現象;
在油品監管方面,一些地區油品質量源頭管控存在漏洞:2017年,有關部門在天津、廊坊、唐山、保定、邢臺等五市開展的柴油質量抽檢中,合格率僅為47%。
問題三:個別地方環境質量監測弄虛作假
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建設與管理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但執法檢查發現,一些東中部區縣和西部大氣污染嚴重城市監控點少、監控網布局不合理;個別地方環境質量監測弄虛作假。例如,山西省臨汾市出現大氣環境質量造假窩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個國控站點被人為干擾上百次,監測數據嚴重失真。
問題四:工業污染控制力度不夠
執法檢查發現,一些地區和企業工業污染控制力度不夠,治污設施簡陋甚至沒有治污設施,不能達標排放。例如,內蒙古包頭市亞新隆順特鋼有限公司煉鋼車間煙氣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
問題五:政府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
在執法檢查過程中,不少地方主動承認治理工作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現象,污染治理壓力和責任逐級遞減及“政熱企冷”等問題較為突出。報告點出:汾渭平原近年來PM2.5濃度不降反升。山西曾將焦化產能調整重組作為振興產業的重要措施,但效果十分有限。陜西治污降霾年度行動方案確定的任務完成情況不夠理想,相關考核問責不嚴,發揮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