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購房意向登記結果保存和證據保全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已核驗購房資格的登記信息(含登記號、登記購房人姓名、身份證明號碼)發送給登記購房人,保存已核驗的《意向登記購房名冊》,并將相關核驗材料匯總予以證據保全,將名冊提交房管部門備案。核驗后具備購房資格的登記購房人方可按規定參與相關銷售活動。
六、購房意向登記保障
為確保購房意向登記現場資格核驗工作順利進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存登記購房人現場提交的購房資料,確保現場購房意向登記信息的及時、準確,保證登記購房人信息的私密性。
(二)登記購房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過購房資格初核的,視為無效登記;對無效登記的,應及時通過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登記購房人無效登記的原因。
(三)登記購房人辦理信息核驗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設置下列不利于登記購房人的條件:
1。必須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職工;
2。必須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的中介機構職工;
3。購房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但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4。購房人符合銀行貸款條件但必須全款支付;
5。捆綁銷售、搭售商品和服務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條件;
6。交納排號費、渠道費、誠意金或其他預訂款性質費用;
(四)加強內部教育和管控,嚴格規范工作人員和委托的營銷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機構行為;
(五)建立并落實核驗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輿情關注并及時回應,維護好銷售現場和市場秩序穩定;
(六)其他保障購房意向登記順利進行的工作。
七、監督處理
對提供虛假信息或瞞報家庭成員信息、住房條件等進行購房意向登記的,列入我市購房失信人員名冊,1年內不受理其購房意向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協助購房人弄虛作假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堅決查處,房管部門將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列入我市房地產行業信用黑名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之一的,予以扣分、公開曝光并依法處理:
(一)提供或協助登記購房人出具虛假購房資格材料;
(二)要求登記購房人到指定的銀行打印存款證明或凍結資金證明;
(三)要求登記購房人打印的銀行存單或賬戶交易明細等數額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四)拒絕為已在意向登記平臺登記的意向購房人辦理信息核驗;
(五)未落實本指引其他有關規定;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市場秩序不穩定的。
西安市商品住房公證搖號選房規則指引(試行)
為規范商品住房公證搖號選房行為,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指引,供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人、公證處使用。
一、開展公證搖號售房的條件
通過意向登記平臺登記的購房人數多于可售房源的,應采取公證搖號方式組織銷售活動。
二、公證搖號售房的程序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以下程序組織公證搖號售房活動:
(一)選擇公證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選擇市司法局指定的公證機構組織實施公證搖號售房。
(二)確認搖號方式。由公證機構確定公證搖號售房的方式、工具、流程等。
(三)制定并發布搖號方案。搖號方案應包括房源數量、戶型、面積情況、參與搖號排序的購房意向登記編碼、搖號時間、選房時間、公證機構名稱、搖號方式及相關流程等。
(四)組織搖號排序。公證機構應以剛需家庭、普通家庭為先后順序,分類別組織搖號排序。剛需家庭在本類別搖號未中時,可再次參與普通家庭搖號排序。搖號排序時間應在8:00-18:00之間。
(五)公示搖號排序結果。公證機構負責將搖號排序結果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公證機構、房管部門網站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六)組織選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分類別順序,按搖號排序結果依序組織選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優先保障剛需家庭。放棄選房所空房源或選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證機構監督下,按類別依序遞補選房。
選房人在公布的時間內未選房的,公證機構確認后視為放棄選房。
(七)選房結果公示。公證機構負責將選房結果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公證機構網站及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八)資格復審及合同網簽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選房結果與購房人洽談并辦理購房資格審查、按揭貸款、合同網簽備案等手續。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剩余房源,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按類別依序遞補選房并完善相關手續。
(九)公證確認選房結果。開盤銷售結束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將剛需家庭、普通家庭登記購房人選房結果提請公證機構予以保全證據公證。
(十)報備公證書。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公證搖號選房結束后10日內,將搖號排序和選房結果公證書及放棄選房人名單、放棄簽約人名單報送當地房管部門。
三、應急處置預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加強內部教育和管控,嚴格規范工作人員和委托的營銷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機構行為;建立并落實銷售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輿情關注并及時回應,維護好銷售現場和市場秩序穩定。
四、監督處理
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購房資格或優先搖號資格的,列入我市購房失信人員名冊,5年內不受理其購房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協助購房人弄虛作假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堅決查處,房管部門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列入我市房地產行業信用黑名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登記購房人連續2次不參與按序選房的,6個月內不再接受其填報意向登記信息;登記購房人選中房屋后連續2次放棄簽約的,1年內不再接受其填報意向登記信息。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之一的,依法嚴肅處理。
(一)提供或協助登記購房人出具虛假購房資格材料;
(二)未落實本指引其他有關規定;
(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市場秩序不穩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