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馬峰26日介紹了文化部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的措施,包括把互聯網平臺納入管理視線;要求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不得對演出內容和票務銷售情況進行虛假宣傳;鼓勵各地探索對重點營業性演出門票銷售實行實名制管理;視情將演出舉辦單位或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列入文化市場警示名單或者黑名單。
文化部今日召開文化市場管理政策新聞發布會,就近日印發的《文化部關于規范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經營秩序的通知》和《文化部關于引導迷你歌詠亭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文件進行解讀并回答媒體提問。
發布會上,馬峰介紹,近年來,我國演出市場總體平穩有序,但是,一些營業性演出在票務經營方面還存在囤票捂票炒票、虛假宣傳、交易不透明等突出問題,比如2015年韓國團體EXO上海演出涉嫌虛假宣傳、2016年韓國團體BIGBANG巡演“黃牛”炒票、2016年王菲“幻樂一場”演出票價炒作等。這些問題既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擾亂了演出市場正常秩序,社會對此高度關注。
對于記者“《文化部關于規范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經營秩序的通知》對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等有哪些具體措施”的提問,馬峰解答道,針對捂票囤票炒票等問題,文化部門一方面依據法規和職責,對演出舉辦單位和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做出具體要求,另一方面也積極配合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對倒賣門票、虛假宣傳等行為進行查處。
他介紹了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的具體措施:一是將作為“黃牛票”重要銷售渠道的互聯網平臺納入管理視線并要求落實平臺責任;二是要求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不得對演出內容和票務銷售情況進行虛假宣傳;三是要求70%以上的門票面向公眾公開銷售;四是對重點演出實施特別管理措施。如提前對演出公司進行約談,鼓勵各地探索對重點營業性演出門票銷售實行實名制管理。文化部還將視情將演出舉辦單位或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列入文化市場警示名單或者黑名單予以信用警示或懲戒等。
他指出,這次政策文件明確提出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比例不得低于公安部門核準數量的70%。目的是為了防止各種演出商通過非正規渠道將演出票打包出售給"黃牛"。之所以設置為70%,是兩次座談會和調研中充分聽取廣大演出企業、票務企業和行業協會等相關方面的意見,大家認為70%這個比例比較符合現在行業和市場的實際情況。對于企業來講易于實現,也能夠基本保障公眾購票的權利。
他進一步解釋,為什么是70%而不是100%呢?演出市場當中,一方面除了向公眾銷售門票以外,還有一些門票按照慣例演出舉辦方要贈送給贊助商,除此之外,還有必要的工作票等,所以沒辦法保證所有門票都面向公眾公開銷售。另一方面,70%的比例,從最近演出的經驗來看,基本上能夠保障公眾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到自己需要的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