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官方網站消息,3月29日經湖南高院指定,郴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馬勇(中共湖南省委原副秘書長)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群眾代表等80余人參與了旁聽。
湖南省委原副秘書長馬勇。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馬勇在擔任益陽市人民政府市長期間,濫用職權違法決定返還578.85萬元土地出讓金,在擔任中共益陽市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造成中央財政專項資金360萬元被用于支付企業欠款,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2007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馬勇利用擔任益陽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益陽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子李萬新(另案處理)非法收受單位或個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馬勇犯數罪,應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從上午9時開始,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法定程序,于11時40分休庭,由于該案有關證據較多、案情重大,法庭將依法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