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分管安全生產,春運前是他最忙碌的時候。距離除夕夜還有三天,他緊張的工作戛然而止。4日晚間,中央紀委宣布,劉志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資料圖:劉志庚。 圖自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
據財新記者了解,劉志庚于4日下午被中央紀委帶走。就在前一天,他還率隊赴韶關檢查督導春運工作。他在這次視察時強調:要確保廣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財新記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底,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廣東后,就收到諸多關于劉志庚在東莞任上涉嫌違紀違法的舉報材料。實際上,巡視組接到舉報材料眾多,還涉及其他高層官員若干名,需要區分輕重緩急,有關部門也要求控制“打虎”節奏。
原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以及原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已先后于2014年6月和2014年12月落馬。劉志庚則是十八大后廣東省第三位“落馬”的副省級干部。
知情人士透露說:在巡視組收到的舉報材料中,劉志庚被指是東莞色情產業的“保護傘”。2014年2月,東莞掀起舉國矚目的“掃黃”運動,即與有關部門從外圍著手調查劉志庚在東莞的違紀違法行為有關。
簡歷顯示:劉志庚即將年滿60周歲。他于2004年起出任東莞市委副書記,2006年起擔任東莞市委書記,直至2011年11月出任廣東省副省長才離開東莞。他在東莞總共工作了7年。
附:劉志庚簡歷
1973.10-1979.08,興寧縣陂寧公社小學教師;
1979.09-1983.07,吉林大學經濟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學習;
1983.07-1989.03,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計劃處科員、副科級、正科級、副處長;
1989.03-1990.02,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計劃處處長;
1990.02-1991.12,深圳市計劃局局長助理;
1991.12-1992.12,深圳市計劃局副局長;
1992.12-1993.08,深圳市龍崗區委常委、區政府負責人;
1993.08-1995.07,深圳市龍崗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5.07-1995.08,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兼區長;
1995.08-2002.04,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其間: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2.04-2004.02,清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2-2004.03,東莞市委副書記;
2004.03-2004.04,東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4.04-2004.05,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5-2006.03,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6.03-2006.04,東莞市委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6.04-2006.05,東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6.05-2011.11,東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東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1.11-,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十七大代表,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黨代會代表,省九、十屆人大代表。(記者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