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訊 一直被冠以民間資本“晴雨表”的溫州,正經歷著一場罕見的民間金融風暴。有統計顯示,目前,溫州至少已有80多家企業老板逃跑、企業倒閉。其中9月份就發生26起。9月22日以來,溫州市發生3起因債務危機后,老板被逼上絕路而跳樓自殺事件,造成2死1傷惡果。溫州企業主所選擇的方式已經發生質的變化,從“跑路”升級為“跳樓”。
在此背景下,溫州市委市政府近日與金融機構、公檢法等協同維穩,急救高利貸危局。
【急救措施】銀行不抽資壓貸
9月28日,溫州市委市政府作出《關于穩定規范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要求各銀行業機構加大信貸資金保障力度,確保實現年初確定新增貸款1000億元的目標。
《意見》還要求各銀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資金傾斜,確保小企業貸款增速高于貸款平均增速,對中小企業不抽貸、不壓貸。從現在起,銀行業機構要按照企業信用等級不同,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實行利率優惠政策,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過30%。同時,不得強制貸款企業購買理財產品,不得與企業存款掛鉤,不得變相收取企業手續費。規范做大表外授信。對資金一時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主辦行為主,聯合其他貸款銀行統一開展救助;對已出現危機的企業,也要盡可能給予資金幫扶,支持重組。
《意見》稱,對資金確實困難的企業,繳納稅費時經申請審批后予以展期。
另有報道稱,溫州市政府9月29日又下發文件,規定銀行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利率不能超過央行基準利率的1.3倍。目前基準1年期貸款利率為6.56%。
控制相關人員出境
對于已經出走的企業主,溫州市還表示,敦促其盡快返回,組織處置;對繼續回避的,公安、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強勢介入,嚴查快辦;對惡意欠薪,搞“假倒閉”、“假出走”、“假破產”的,要從嚴從重處理。企業主管部門、銀行業機構和公安機關要相互配合,必要時控制相關人員出境。
支持正常民間借貸
與此同時,《意見》也對民間借貸作出規范要求,如加強典當商行、擔保公司、各類投資公司、寄售行、舊物調劑行等的管理。近期暫緩各類融資性中介機構的審批設立。加強風險防范,各類經營費率、業務手續費等嚴格控制在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以內,防止出現非法金融活動。對頂風作案、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同時,支持在商業銀行基準貸款利率4倍以內的正常民間借貸,對在規定時限內自行降低民間借貸利率并退出非法收入的利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急救日程
●9月25日,浙江省副省長、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主持召開當前經濟金融形勢和民間借貸風險座談會。
●9月26日,溫州市政府就貫徹市委專題會議精神提出具體措施。
●9月27日,溫州市政府網站發布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中院《關于嚴厲打擊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和金融秩序穩定的通告》。
●9月28日,作為系統性的應對方案,溫州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穩定規范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
●9月29日,溫州召開“關于穩定規范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的新聞發布會,溫州市經信委、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溫州市銀監分局等,詳細披露了民間借貸的“投融資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