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除了商業車險,動車上其他傷亡的乘客也將得到理賠。
很多人并不知道,實際上,每張火車票都包含強制保險。根據1992年頒布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所有鐵路旅客,不論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額2萬元的保險,保險費包含在火車票價內,金額為基本票價的2%。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負有限額為15萬元的賠償責任,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2000元。
根據這些法規,鐵路旅客最高將可從鐵路運輸部門獲得17萬元的人身傷害賠償以及2000元行李損失賠償。
也就是說,旅客在不買商業保險的情況下,仍然能獲得鐵道部門的賠償。而商業保險的保額更高,不少保險公司的產品里對火車意外身故的賠付金額都是20萬元。此外,根據保費不同,保額也會隨之變化,投保人也可以選擇50萬元甚至更高的保額。
福州保險行業人士告訴記者,旅客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好投保意外傷害險再出行。雖然火車票中已包含了鐵道部門的行業保險,但如果身故乘客購買了商業意外保險,其索賠金額不受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