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軍和他的父母
閩南網11月22日訊 “我叫郭大軍,在北京某高校讀研,2012年11月,五十多歲的媽媽來北京看我,被查身份證后,由于曾經上訪過,被認定再次上訪,被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帶回蘭州,勞教一年并拒絕親屬探望。”前日,一條微博引起了網友的共鳴,瞬間被轉發了上千次。郭大軍通過發微博的方式希望母親能盡快回家。“只要媽媽平安回來就好,我養著她在北京好好過日子。”這一次,郭媽媽能平安回家嗎?
【奇怪】
一張手寫通知書母親再次被勞教
在北京理工大學讀研的郭大軍告訴記者,媽媽趙梅福于11月5日從老家蘭州皋蘭縣來北京看望自己和媳婦,“最開始的時候,媽媽說她想繼續上訪,但是被我勸住了,她答應在北京期間不再這樣做。8日,媽媽決定坐火車回老家,11月12日就聯系不上媽媽了。”郭大軍說。
郭大軍給記者出示了一張趙梅福被勞動教養的通知書,這張通知書是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簽發的,稱趙梅福因擾亂公共秩序先后被行政處罰3次,三次違規上訪,又于2010年4月21日再次違規上訪……蘭州勞動教養委員會做出對其勞動教養1年的處罰,期限為2010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6日。
這次的勞動教養并未得到徹底的執行,趙梅福在勞教所待了一個星期左右,當地政府部門以其身體有病為由,做出暫緩勞教的決定。郭大軍也表示,家人沒有收到任何關于暫緩勞教的通知書,當地也沒有明確告知媽媽是因為得了什么病而不適合勞教。
這次,趙梅福再次被送至勞教所,家人收到的仍是原來的那張勞教通知書,只不過落款部分加了一行手寫的字:趙梅福于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肅省女子戒毒勞教所,期限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郭大軍說,父親曾到勞教所看望母親,被拒絕了。
【求救】上傳微博引關注希望能救出母親
郭大軍的家境貧寒,父母只能做些小生意勉強度日。郭大軍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懂事的姐姐初中畢業后開始打工養家。郭家因為土地問題跟村里產生糾紛,于是母親一次次上訪,一次次被拘留,然后再一次次上訪。
“二十年來,我沒有一天是輕松快樂的。因為仇恨,我變得偏執。我常勸媽媽放下仇恨,可我自己又何嘗放得下?”郭大軍說。當他把那條微博上傳到網絡時,郭大軍認為首要的事情就是把媽媽從勞教所救出來。
郭大軍發微博說:在這里真誠地向因此事受到牽連的老師、學校道歉,我也是迫于無奈,我是媽媽心頭的一塊肉,媽媽是我的全部,我別無選擇!向受到負面影響的所有人真心說聲對不起。
即將研究生畢業的他有了一份非常令人羨慕的工作,明年4月份就要入職。當時,很多老師和同學都勸他不要把這件事公布出來或者暫緩公布,怕影響將來的工作。“我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訴訟,盡我所能把媽媽救出來。以后,我們再也不上訪了,讓爸爸媽媽永遠離開那個噩夢般的土地,在北京過安穩的生活。”郭大軍說,他不怕新的單位收回工作邀請,“工作可以再找,但是我要媽媽平安。”
【專家】警方違法執法家屬可提出訴訟
就郭大軍母親被勞教之事,記者聯系到蘭州市公安局勞動教養科的劉科長,對方表示趙梅福被勞教一年情況屬實。但此次勞教是繼續執行2010年的決定,而與其11月期間在北京的行為無關。對方表示,公安機關有權作出繼續執行勞動教養處罰的權力,當時趙梅福是由于身體原因停止勞動教養,但現在發現其身體健康,所以勞教決定可以繼續執行。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云表示,一般被教養者在所內得了傳染病或者勞教所不具備醫療條件時,公安機關可以決定中止勞動教養,但會給家屬出具書面申請。“像趙梅福這樣既沒有醫院痊愈的證明,公安機關也沒有新的通知,人就被送至勞教所,執行的程序有問題,屬于非法執法。”余凌云說。對于這種情況,郭大軍一家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