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穩后,駕車的女孩準備下車。(圖片由目擊者提供)
10月18日6時45分,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副支隊長劉野在恒山東路,發現一輛行駛的奔騰轎車司機竟是一名7歲女孩。
“我們把車追停一看,嚇了一跳,司機竟是一個小孩子,我當時就讓她熄了火,讓她下車,問她多大年齡。”劉野說,當時,他們發現迎面開過來的一輛奔騰轎車司機好像在故意縮著身子,很可疑。隨后他讓司機掉頭追過去叫停這輛車。該車靠路邊停下后,經詢問發現,駕駛該車的是一個2005年出生的、年僅7歲的小女孩。
女孩姓鄭,是吉林市豐滿區一實驗小學二年級學生,旁邊陪駕的是其父親鄭某。鄭某下車后竟沾沾自喜地對交警講,女孩已經開過多次車了,非常聰明,此次開車是去接女孩的老師。
劉野當即將此案移交給高新交管大隊一中隊進行處理。他說,交通法明確規定,只有年滿18周歲的公民才能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車輛駕駛人和所有者不得將車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在吉林市還從未發現年齡這么小的孩子駕駛機動車,且其監護人還縱容其這樣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對鄭某和其女兒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后,依法對車輛所有人鄭某處以罰款2000元、記滿12分的處理。”劉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