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給我剩一塊錢,我向她要點打車錢,她說給20塊錢就留下手機,不留手機就不給錢。我一來氣就過去掐她脖子,沒想到她死了”。日前,被告人馮某在法庭上說,為了掩蓋現場,用棉被蓋上后倒了些豆油,點火后離開了現場。
2011年1月14日,沈陽市鐵西區一居民樓內忽然濃煙四起,火災被撲救后,房間內居然發現了一具赤裸的女尸,這具女尸就是被馮某掐死的高某。在庭審中,馮某承認,案發前在某舞廳門口遇見了高某,“以前我就找過她,和她打完招呼,她跟我說最近查的嚴,她姐家的房子現在空著呢,干脆去那得了,我就跟著她去了。”馮某說,“因為錢的問題,我們起了爭執,我讓她去我錢包里拿,沒想到錢都被她拿走了。”馮某供述。
案發后,公安部門很快抓住了馮某,發現馮某竟然是個多起殺人案件的嫌疑人。在公安人員調查取證過程中發現,失足婦女大都是單獨活動,比較隱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由于她們本身從事的是非法活動,受到侵害后常常是忍氣吞聲。同樣因為擔心公安機關的管理和處罰,在日常生活中她們大多使用假姓名、假地址等,社會關系復雜,導致公安機關破案難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