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1日訊 諾貝爾獎(NobelPrize)創立于1901年,它是以瑞典著名化學家、硝化甘油炸藥發明人阿爾弗雷德·貝恩哈德·諾貝爾的名字命名的。諾貝爾在遺囑中提出將其部分遺產(920萬美元)作為基金,以其利息分設物理學、化學、生理學或醫學、文學及和平5個獎項(1969年增設經濟科學獎),授予世界各國在這些領域對人類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士。
諾貝爾獎評選的全過程都是保密的,而且沒有復議。其遵循的原則是,除了公布最終獲獎者的名字外,作為候選人的科學家名字在50年內都不對外公開。
諾獎共有6個獎項
由4個機構負責審議
諾貝爾物理學獎和化學獎由瑞典皇家科學院評定,生理學或醫學獎由瑞典卡羅林斯卡醫學院評定,文學獎由瑞典文學院評定,和平獎由挪威議會選出。后來加入的經濟科學獎委托瑞典皇家科學院評定。每個授獎單位設有一個由5人組成的委員會負責評選工作,委員會任期3年。
諾獎獎金
視基金會收入而定
諾貝爾獎得主能夠獲得金質獎章、證書和獎金支票。獎金數額視諾貝爾基金會的收入而定,總體保持上升趨勢,從最初的每項約3萬美元,到20世紀60年代的7.5萬美元,80年代達22萬美元,近年來已超過100萬美元。今年諾獎的獎金約合114萬美元。因歐洲經濟狀況不佳所致,與2011年度諾獎相比,獎金總額縮水20%。
候選人的推薦者
必須具有一定資格
在每年的9月份,諾貝爾委員會向全球各地的數千名獨立人士(具備一定資歷的學者、科學家等)發出邀請,請他們推薦自己認為下一年度有望獲得諾貝爾獎的候選人。每年只有200到300名科學家最終被提名。
候選人名單必須在第二年年初提交到不同專業的諾貝爾委員會。要經過初選、復選等層層選拔,委員會才能完成對候選人的挑選。然后,委員會將建議上交給相應頒獎機構,各頒獎機構通過投票選出最終獲獎者。每年10月投票結束后,立即公布獲獎者。按照傳統,頒獎儀式在每年的12月10日進行,以紀念1896年12月10日去世的諾貝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