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遭遇強拆的老人還在住木棚
閩南網訊 5月10日,云南巧家發生爆炸致4死16傷。當地警方稱爆炸案與拆遷無關,但村民表示懷疑。過去數年,巧家頻現征地糾紛,并有村民因此被打死。官方發文表示對拆遷方案的任何反對爭議均無效。多數村民在拆遷時被來自法院、公安、檢察院、稅收等政府人員“圍起來”。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曾鉆到挖土機下想阻止土地被強征,結果被幾個男人粗暴地架開。這次房屋征收,她早早地去排隊。
1.不妥協者的下場
燒自己摩托被拘留,有人被打死有人被判刑
12日下午,古世林騎著摩托車從城市主干道駛向一片山坡,在被推土機抹平的黃土地上,他的房子特別打眼。補償協議沒有達成,他的房子沒有拆。5月10日至15日是簽協議的最后時間,錯過了將不能得到安置用地,也不能享受拆除獎勵。10日發生的爆炸案,以及接下來中斷的程序,客觀上多少緩解了他的焦慮。
他的這棟位于白鶴灘鎮迤博五組,帶有小院、柴房、雜屋的265平方米宅子,由于只有100平方米被認定為合法建筑,按照當地規定,只能換算成80平方米的安置面積。牲口房、灶房、廁所,這些在巧家縣的拆遷政策中均不算作生活用房,不給劃地安置。“生活用房必須有床,有人住。”古世林說。
迤博一組村民鄧勇面臨的困境則是,他和父母一家九口,將生活在80平方米的房子里。“對農民來說,凡是需要的東西,就不算違章。之前不查處他,放縱他,現在又剝奪他,這是不對的。”從事拆遷工作多年的法律界人士方清明說。
就算是違章建筑,也還可以討價還價。同在迤博一組的楊玉明有108平方米被認定違章,他同意簽合同,違章面積減少至20平方米。可他的弟弟楊玉強不懂這些。5月4日,一組簽合同的最后一天,楊玉強的媳婦沒扛住,跑去指揮部簽合同。他聽說后,提了個小斧頭就去了,在指揮部沒見到媳婦,氣急之下,掄起斧頭往辦公桌一砍——無濟于事,他的合同已經簽訂生效。出門時,楊玉強用打火機把自己的摩托車點著了。結果,他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拘留10天。
過去數年中,巧家縣頻頻出現征地糾紛。2011年9月,迤博七組村民鄭永江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同時濺到了挖土機駕駛員身上。隨后,鄭永江因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判刑3年。今年4月18日,巧家老店鎮村民丁發朝因抵制拆遷被毆打致死。
2.荒謬的紅頭文件
規定有爭議只能找政府,農民得自己掏搬遷費
巧家縣在實施這份安置補償政策之前,2009年11月起曾實施過《巧家縣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辦法(試行)》(巧政發〔2009〕79號)。
較早進行征地拆遷的迤博六組53戶拆遷戶中,有19戶認同79號文,并簽訂了拆遷協議。在其他村民觀望之時,2011年4月12日,《巧家縣縣城規劃區土地與房屋征收安置補償辦法》(巧政發〔2011〕28號)出臺實施,替代了之前的79號文。
當地村民說,28號文比79號文更苛刻。79號文規定,拆遷補償是拆多少面積補多少。根據28號文,征60~100平方米,則只能劃80平方米,征再大面積,也最多劃150平方米。失地農民的安置方面,79號文規定,土地被征完的,按人頭劃給60~100平方米宅基地;到了28號文,完全失地,按建筑成本價安置10平方米商業門(鋪)面。
此外,28號文對征收房屋的補償標準不參照現有房地產市場價,而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計算。村民的磚混結構的房子只補償1081元/平方米,但巧家的商品房價現在已經達到3000元/平方米。
此外,28號文規定,對該方案的任何反對、爭議均無效,有爭議只能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由批準征收的上級人民政府裁決。土地征收中的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方清明起草過不少征地方案,他讀到該條的最后一句時,表示驚訝:如不按時移交土地,由縣國土資源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不移交土地的農戶承擔。
3.頂風使用警力強拆
動用公檢法稅務人員“包圍”拆遷戶
經記者多次詢問,巧家縣政府仍然沒有對79號文變成28號文的原因進行解釋。28號文稱,方案經過2011年4月1日召開的縣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但巧家縣政府官方網站白鶴灘之窗顯示,第15次常務會議的召開時間是5月10日。
在拆遷時,村民們被“全巧家所有的干部圍起來”,這些政府工作人員來自法院、公安、檢察院、稅收等。
而國務院2010年5月15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
4.征地決定不合法
用過期批文,征收農地竟打舊城改造旗號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征用集體土地必須經省級以上政府批準。在巧家縣官方網站白鶴灘之窗,記者發現了非常奇怪的現象。
2009年11月,巧家縣政府第5號土地征收公告稱,根據《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巧家縣2009年第一批城鎮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復》(云國土資復〔2009〕146號)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已批準征收集體土地872.601畝。被征收土地范圍:迤博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組,北門村南門六組。
2011年6月,巧家縣政府又發了關于龍潭片區土地征收的第4號公告。該公告同樣引用上述146號文件,稱征收白鶴灘鎮迤博村民委員會集體土地872.601畝,范圍是迤博村一、四、五組龍潭開發片區規劃用地。
重慶康實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建偉介紹,“土地征收公告只能發一次,一個公告可以多次張貼。如果第一次公告沒有實施完畢,應該是繼續實施,而不是再次發公告。不可能按同一個批文可以征收不同范圍的土地。”
還曾出現過期批文征地的情況。2011年5月,巧家縣政府引用云國土資復〔2004〕306號和云國土資復〔2008〕373號兩個批文,要求征收迤博七組、八組土地213.975畝。但土地批文只有2年有效期。“土地2年不開發,應無償收歸國有。如果已經變成了國有土地,就應該按國有土地征收辦法征收,而不是按集體土地的政策征收。前者的補償價往往是后者的數十倍。”鄭建偉說。
2011年4月的一個巧家縣“舊城改造”項目,竟也牽涉到了作為農村的迤博村。鄭建偉說,“舊城改造不可能涉及集體土地征收。舊城辦的做法明顯違規。”
5.被強拆者的命運
10年前被強拆的老人還在住木棚
走在舊城與新城交會的青年路,可以看到一排排搭建的木棚子。古世林每次經過,都不得不警醒自己不要成為他們那樣。上次狂風暴雨,有一戶的棚子就被吹倒,差點出了人命。
5月13日,記者走進一間木棚,看到一位85歲的老奶奶。木棚搭建于10年前,因當時修青年路必須搬遷,補償協議未達成,房子被強拆,在路邊搭棚子住,政府每天每人補償1斤米。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村民們都知道她的故事,土地征收時,她嬌小的身體鉆到了挖土機下,結果被幾個男人粗暴地架開。這次房屋征收,她早早地去排隊。
現在,她無辜死去,爆炸現場不會留下任何痕跡。只剩下被楊玉強燒著的那輛摩托車,躺在服務大廳附近的草地。
一葉知秋
本期主持 謝秋蓮
荒誕無極限
雖然對巧家拆遷的黑幕有所心理準備,但媒體調查結果還是讓人震驚:敢于在征地決定書中公然宣稱反對無效,非法剝奪公民訴權,而且反讓農民出強拆費用的,真是罕見。巧家縣敢出這樣的文件,掠奪居民村民的其他非常規強拆手段就都可以解釋了。
對于巧家爆炸案,官方認定是趙登用所為,與拆遷無關。公眾之所以強烈質疑這個結論,背后最大的心理支撐正在于巧家縣此前在征地拆遷中亂相頻仍,而爆炸又恰巧發生在拆遷協議簽署現場。僅憑一兩篇網絡日志和事發數日后小范圍公布的視頻片段,怎能說服公眾。
不管爆炸案是否與拆遷相關,不管是趙登用還是其他尚未進入公眾視野的人作案,當地政府在征地拆遷中亂來是事實。案子必須破,而且證據必須能讓公眾信服,能經受法律和歷史的驗證。與此同時,上級政府必須督促巧家縣修正荒謬的紅頭文件,拋除非法手段,并對有關負責人進行問責,才是重塑公信力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