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警方不斷加大宣傳力度,提醒人們酒后禁止駕駛機動車輛,可是生活中總有一些抱著僥幸心理的人。1月20日,建甌一男子王某與朋友小酌幾杯酒后依然騎上摩托車,上路還沒五分鐘,就被執勤民警逮個正著。
當天,建甌公安東峰派出所按照上級公安部門的部署,組織警力在建甌市江濱路錦江路段,結合 “平安南平”9號專項行動,開展夜間酒駕整治行動。
當晚21時許,執勤民警發現在卡口幾米處,一名男子駕駛摩托車突然停下并欲調頭,執勤民警迅速上前將其攔下。在盤問中,民警發現該男子神色慌張且身上散發出刺鼻的酒味,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31.8mg/100ml,該男子的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嫌疑人王某危險駕駛作出處罰。
警方提示: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嚴重威脅著交通安全,已成為交通事故中的“一大殺手”。 禁止酒后駕車僅僅靠公安機關對酒后駕車行為進行處罰來約束是遠遠不夠的,處罰酒后駕車者只是一種手段。作為司機,應當充分認識酒后駕車的危害性,自覺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千萬不要心存僥幸,酒后逞強好勝,拿別人和自己的命當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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