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6日訊 南安市梅山鎮阿霞家,一只母雞橫穿馬路,不幸被碾壓死。阿霞張口要500元,理由是:這是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雞,每天都在下,生下的蛋再孵出能下蛋的雞……可這一碾,蛋雞送了命,也斷了阿霞的美好規劃。不過,還沒生出來的蛋,能賠嗎?且聽聽律師來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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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下蛋的雞,不是一般的雞”
前天上午,在南安梅山鎮后田街的馬路中間,兩個人因為一只雞吵得不可開交。
雞主人阿霞,認為自己虧大了。當天上午,自家的老母雞,因為橫穿馬路,被車撞死。母雞就有三四斤重,加上還是一只下蛋雞,今天產一個,明天再生一個……子子孫孫無窮匱,要個500元的賠償,根本就不過分。
這一下,肇事車主鄭某不同意了,本來雞就是不慎被碾死的,一只雞市場上也就一兩百元,“雞生蛋蛋生雞”怎么跑到這里來算了。兩個人因此吵在一起,最終還把梅山派出所的警察請到現場。
在詳細了解事情經過后,民警一邊緩和雙方的情緒,一邊耐心細致地做當事人工作,最后經過協商,由司機鄭某賠償阿霞損失250元。
“沒生出來的蛋,不賠償”
阿霞的計算方法,讓記者想到《阿凡提》里,巴依老板慣用的那種發財手法:“雞生蛋蛋生雞”,這筆錢就相當可觀啦。雖然蛋就在肚子里,阿霞的理由也挺合情理,但是真的能賠嗎?
“會下蛋的雞也是一般雞啊,沒生出來的蛋不賠償。”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吳美蓉律師講述了曾遇到的案例,一頭懷孕的母牛走到馬路上,一輛卡車將母牛撞死。母牛主人索要賠償時說,母牛馬上要生小崽,要賠償兩頭牛的價錢。最后,車主只按照母牛市場價給予賠償。
她指出,原物是指依其自然屬性或法律規定產生新物的物,如產生幼畜的母畜、帶來利息的存款等。孳息物指原物產生的收益,必須與原物分離,為獨立物,所以蘋果樹上的蘋果、母牛肚子里的小牛、未產下的雞蛋都不是孳息,只有母牛生出來的小牛,雞生出的雞蛋才是孳息。
所以賠償款250元是合適的。雖然這是只蛋雞,但沒生出來的蛋屬于可期待利益。這種未來的利益,存在不能實現的風險,不在法定賠償范圍內。屬于酌定賠償范圍,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根據民法通則,肇事車主只需要按照市場價,賠償雞的價值即可。本案中250元就考慮了酌定因素。(海都記者 花蕾 史國亮 通訊員 沈志斌)
□延伸閱讀
小編上網一搜,類似的索賠案例還真不少:
●2010年,廣西忻城縣羅金豐家的母牛被一輛過路小車撞斷了腿,他向車主索賠1.5萬元,遠遠超出該牛的市場評估價8000元。他的理由是,還有一個月,這母牛就要產崽了。
●2012年,湖南省株洲市李老太的兩只蛋雞,被鄰居家的寵物狗咬得一死一傷,老太索賠300元。
●2013年,廣西來賓市一小車撞傷一頭懷孕母耕牛,遭牛主人索賠5萬元,遠超牛市價1萬元。
●2014年,河南省焦作市陳先生家的寵物狗,咬死了鄰居劉老太家的母雞,劉老太索賠500元。
●2015年,據英國媒體報道,由于英軍的直升機低空飛行,制造的噪音嚇壞某養雞場的母雞,導致母雞不生蛋,雞場獲賠償約1.87萬鎊(約18.7萬人民幣)。
(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