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到酒店KTV喝酒消費,為了增加點“熱鬧氣氛”,在啤酒中偷偷摻了K粉,騙四名女服務員喝下,導致她們出現嘔吐、頭暈、興奮等不同癥狀。近日,張某被南安市檢察院以涉嫌欺騙他人吸毒罪批準逮捕。據悉,這是泉州市首起涉嫌此罪的案件。
據悉,今年7月24日2時許,張某與5名好友到南安市石井鎮(zhèn)某夜總會410包廂內喝酒消費。喝酒時張某覺得不夠刺激,他從桌上拿了三罐啤酒,然后走進包廂內的衛(wèi)生間,從身上偷偷拿出自帶的K粉,分別加到三罐啤酒中。隨后他將動過手腳的啤酒放在包廂桌上,和那些沒開的啤酒放在一起,并主動幫KTV的王某等四名女服務員倒酒,邀她們一起喝酒,一心想讓她們喝了加入K粉的啤酒后盡情放開跳舞,讓包廂的氣氛熱鬧。女服務員雖然感覺啤酒有點異味,但并沒有多想,均爽快地喝完。約半小時后,她們先后出現嘔吐、興奮、頭暈的癥狀,其中一人還口吐白沫,一人異常興奮,甚至動手打自己的頭部。KTV經理發(fā)現不對勁,立即報警,南安警方介入調查。
通過對四名女服務員進行氯胺酮檢測試劑檢測,結果均呈陽性,證明她們曾喝下摻了毒品的啤酒。歸案后,張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南安警方就此案提請南安市檢察院批捕,并獲得批準。據悉,張某成了泉州首個涉嫌欺騙他人吸毒罪的人。
根據《刑法》規(guī)定,涉及此罪的被告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檢察官提醒,去KTV消費時,尤其要注意開過封的飲料和酒類,發(fā)現有異常就不要喝,防止誤食毒品。(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王慧蓉 李達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