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8日訊 昨天上午10時許,30多名南安市水頭世紀新城的業主向小區物業公司討一個說法:今年6月,南安市物價局已下發文件,責令萬順物業公司向業主退還信報箱費200元/戶、電信材料費200元/戶、水表開戶費1000元/戶及電表開戶費400元/戶共計1800元/戶,為何文件下達近一個月,物業遲遲不退款?
水頭世紀新城的物業公司萬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他們已收到物價局文件,目前正與水頭供水公司和供電方協調退款事宜,何時退款有待公司上級決定。
物價局:6月已責令物業退款
6月27日,世紀新城小區二期業主李先生通過南安市政府網站“市長信箱”,投訴物業違規收取燃氣、水電等開戶費用。7月2日,南安市物價局作出如下回復:
關于燃氣管理初裝費的問題,因小區開工建設時管道燃氣設施配套費未計入成本,商品房的銷售價格也不包括此項費用,開發商與業主簽訂購房合同時有約定燃氣建設費另行收取,故對于此項費用,該局意見為“按合同約定執行。”
而關于收取水電表開戶費(材料費)及信報箱和電信材料費問題,南安市物價局已于6月下發了《關于責令退還水電表開戶費、信報箱費、電信材料費和有線電視材料費的通知》(南價[2013]35號),責令泉州萬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退還向每位業主收取的1800元費用。
供電方:退款需物業提供業主名單
水頭供電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張先生介紹,對于世紀新城小區的前期業主,該營業廳確實曾收過電表開戶費,但是今年6月份就停止收費了,該小區的電表開戶費是由萬順物業代收交給供電所的。6月份,南安市物價局下發退款文件后,營業廳曾多次讓萬順物業提供住戶名單,以便確定“前期住戶”數量來退款,但萬順物業遲遲未提供名單,以致退款延滯。
水頭供水公司營業部一工作人員稱,該公司只收取過世紀新城小區總水表的安裝費用,“目前世紀新城還未進行一戶一表的改造”。
物業:何時退款還有待協商
泉州萬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一負責人鄭先生說,6月中旬,該物業方面確實曾經收到南安市物價局相關通知文件。因為水電開戶費是水頭供水、供電部門收取的,目前該物業還在與部門協商中,一旦協商成功,款項退回,再經過公司領導同意,即可退還到業主手中。
對于不退還燃氣開戶費,鄭先生稱,是由于小區項目立項審批時間是在2006年,沒有將燃氣設施配套費計入成本,另外根據南安物價局規定“按合同約定執行”,物業將不退還3000元/戶燃氣開戶費。(本網記者 林莉莉 張凱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