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的維修發票,4S車行公章是假的
一開始,林先生的車是送到這家興發汽車維修中心修理的
閩南網4月16日訊 一輛一年前被砸的奔馳車,卻在最近因一筆保險賠款生出糾紛:車主委托當地一保險公司業務員辦理理賠,卻被告知“車被砸不能理賠”,如今得知保險公司曾賠3萬多元,卻未獲賠款。這筆錢去哪了?車主調查發現,保險公司賠款時留檔的汽車維修發票有假,遂認為保險業務員涉嫌騙保。保險公司自查后,稱“騙保”系誤會,但承認業務員確有違規。
這一糾紛事發南安水頭,目前,南安警方和福建省保監局已介入調查,3萬多元賠款已被追回。
泉州保險行業協會的吳秘書長表示,根據保險理賠規范流程,在各個環節中,未經允許、由非被保人處理理賠事宜都是違規的;如確需他人代辦,須由被保人開具具有法律效應的正式委托書。
但有業內人士稱,包括南安水頭在內的泉州各地區,因車主嫌相關手續麻煩,與該事件相似的“代索賠”現象普遍存在,其中不少理賠處理流程涉及違規,很容易被心懷不軌的人鉆了空子騙保。
事件沒收到保險賠款 車主懷疑被騙保
2012年3月28日凌晨,林先生的奔馳車在南安水頭鎮遭打砸,車身、車窗玻璃多處損傷。事發后,林先生及姐姐林女士向水頭派出所報警,并叫來保險公司業務員李小姐商量理賠。
林女士稱,車被砸后,業務員曾稱“車被砸不能賠”。因林家與李小姐相熟,故委托李小姐將車送至4S店維修。李小姐隨后將車送至私人經營的水頭大盈興發汽修廠。林女士取車時,支付了24800元維修費用。
今年3月,林女士在為車續保時,發現保費提價,得知去年3月奔馳車被打砸時,保險公司曾賠款31735元,但林女士姐弟倆卻均未收到賠款。他們自行調查后發現,保險公司賠款匯入的賬號雖是林先生的名字,但卻由他人私設,該保險公司留檔的汽車維修發票也是假發票。林女士懷疑被李小姐騙保,遂向南安警方報警,并向福建保監局投訴。
對林女士提供的相關證據,記者進行了查證。
賠款匯入賬號是使用林先生身份證開戶的,但開戶人簽名非林先生字跡,所留手機號碼屬興發汽修廠相關負責人的親戚。
該保險公司留檔維修發票顯示為泉州某4S店開具。但經查,該4S店無涉事奔馳車維修記錄,發票加蓋的公章和發票本身皆為假。但該保險公司的留檔資料中,有奔馳車在該4S店中的勘查照片。
說法
業務員:玻璃有理賠因態度不好起誤會
對于此事,業務員李小姐稱,因自己與林女士溝通時態度不好,引起了誤會。
李小姐說,被人惡意打砸,車身確實是不保的。但這輛車有玻璃破碎險,是可以理賠的,當初有跟林先生明說。車被砸后,林先生委托她將車送修,她遂將車送至興發汽修廠修理車身,并安排由興發汽修廠將車送至上述4S店更換車窗玻璃。但至于奔馳車是否有在該4S店維修,李小姐稱并不知情,“送至4S店后就是保險公司查勘員等人的業務,我沒有過去”。
李小姐承認,有將車主林先生的相關證件交由興發汽修廠,以便其代為處理玻璃破碎險的理賠事項。林女士支付給興發汽修廠的24800元費用,僅為車身維修費,保險賠款由誰領走她不知情。
李小姐提及,水頭派出所的報警回執上,對奔馳車的損傷估價約為6萬元。記者獲得了這份報警回執,證實了這一說法。
汽修廠:“我們沒修玻璃,只修了車身”
記者輾轉聯系上興發汽修廠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奔馳車確由李小姐送修,但隨后一名中介人找上門,表示能“處理好玻璃”,該車隨后由汽修廠送至4S店,“等到車回到廠里,玻璃已經換好了,我們只修了車身”。
對于保險賠款和中介人具體信息等,該負責人表示一概不知,稱“有問題讓奔馳車主直接過來談”。
保險公司:業務員違規已降職罰款
就此事,該保險公司展開調查,并將把調查報告提交給福建省保監局。該公司泉州中支公司負責人向記者通報了調查結果。
該負責人稱,奔馳車被砸后,林先生將車委托李小姐送修。奔馳車被送至興發汽修廠后,一名中介人稱能以“更便宜的價格”處理好車窗玻璃。奔馳車車窗換好后,汽修廠與中介人結算,再著手維修車身,并使用林先生的相關證件辦理銀行賬戶,向保險公司申領了保險賠款。
該負責人稱,去年4月,保險公司發放賠款后,曾致電林先生妻子確認相關事宜。根據他提供的多份電話錄音,證實了林妻曾確認已收賠款,對理賠事宜沒有疑義。
事發后,保險公司已從興發汽修廠追回該筆31735元的賠款,并準備重新發給林先生。
此事中,該保險公司福建分公司認定李小姐有違規行為,包括未經車主書面委托,將車送至興發汽修廠維修;未經允許,將車主個人證件交給汽修廠“代索賠”;與林女士溝通時態度不好。遂對李小姐作出降職及罰款5000元的處罰。(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涂傳之 謝楊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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