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記者獲悉,南安市總工會、市委人才辦正式啟動第九批“南安工匠”推薦命名活動,擬命名20人。
“南安工匠”的申報對象應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善于學習、勇于創新,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在南安從事技術技能崗位(工種)工作5年(含)以上并且仍在企事業單位一線從事生產研發的,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具有高超的技能技藝、具有突出的領軍作用、具有突出的創新創造能力、具有突出貢獻并創造可觀的綜合效益等,包括近5年內在全國一類技能競賽中獲得優秀獎(含)以上名次,全國二類技能競賽或者省級一類技能競賽中獲得前10名,省級二類技能競賽或者市級技能競賽中獲得前3名的;發明人的創新成果參加國內外發明展取得獎項及在全國、省、市科技進步獎評選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南安工匠”推薦命名活動堅持德才兼備、好中選優、公開公平的推薦原則,確保推薦對象的先進性和程序的規范性。凡符合評選范圍和條件的,可采取單位推薦、行業(社團)協會推薦、個人自薦等不同方式向所在地鄉鎮(街道、開發區)、系統(產業)工會進行申報,并于3月21日前向市總工會遞交申報材料。
最終,獲推薦命名的入選者由市總工會、市委人才辦授予“南安工匠”榮譽稱號。市總工會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同時授予“南安市五一勞動獎章”稱號(已獲得相應榮譽及以上者不重復授予)。同時,根據文件精神,獲得命名的“南安工匠”管理期限為3年,管理期內,每個月可享受500元人才工作補貼,并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認定“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南安市高層次人才”,享受高層次人才津貼,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發放。
符合條件的“南安工匠”,還可按規定程序向市委、市政府申報參評“南安市勞動模范”榮譽稱號;在“泉州工匠”評選活動中,符合條件的亦可優先推薦參評;獲得“南安工匠”命名的農民工,符合申報條件的,可擇優推薦參加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
(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陳曉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