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5月4日1時許
地點:南安市梅山鎮區一服裝店
民警:梅山派出所巡邏民警
閩南網5月6日訊 凌晨1時許,梅山派出所民警在鎮區巡邏時,正好看見一名男子將一家服裝店門口給點著了。
男子看到警察,拔腿就跑,卻被趕來的民警撲倒在地。民警趕忙將現場明火撲滅,回過頭發現這個男子好像喝醉了,隨后將人送去醫院醒酒。
經檢測,這個名叫劉某的男子血液內酒精達150.18mg/100mL,已達到醉酒狀態。訊問中,劉某道出了事件始末。
劉某今年30多歲,貴州人,與妻子育有一兒一女,夫妻倆在梅山已務工多年。劉某因沒有技術只能做散工,在餐館做服務員的妻子反而收入穩定。兩人感情雖然不錯,卻常常因瑣事吵架。
事發當日凌晨1時許,與朋友喝完酒后,回到租房的劉某卻發現妻子沒有回家。他覺得,妻子與一家服裝店的老板交往密切,想起往常的種種不快,他用空塑料桶從摩托車上放了近1升的油,一個人騎車趕到服裝店,打算放火。
劉某把汽油潑灑在店門的卷閘簾,但因為怕人發現,還跑回家,躺在床上想了一會兒。之后,擔心潑汽油的事情會敗露,他又返回服裝店,將未干的汽油點燃。不料,這一幕卻被巡警給看見了。
目前,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放火罪被刑拘。(海都記者 楊江參 通訊員 沈志濱 李殷白 陳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