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侄子酒駕被抓,叔叔特地趕到派出所“營救”,阻攔執(zhí)法甚至還打傷民警,最終犯妨害公務罪獲刑8個月。記者昨日獲悉,該判決將于今日生效。
謝某,今年50歲,家住金淘。去年6月20日晚上11時許,謝某正在自家小酌。到21日凌晨,謝某已是半斤白酒下肚。
“叔,我被派出所抓了。”謝某的侄子謝某山突然打來電話,但話說一半就掛斷了。謝某聽完非常著急,打電話給哥哥后才知道,侄子因為酒駕與人發(fā)生刮擦,被民警帶走了。
情急之下,謝某讓鄰居載他到派出所,恰好遇到民警正準備帶謝某山去醒酒。情緒激動的謝某徑直沖上去,打算攔車,并拿雨傘敲打車窗。
“你叫車給我開回來,將他放回去。”謝某見攔不住,便掙開家人的拉扯,跑進派出所找到值班民警小陳,嚷嚷著讓小陳不要把他侄子載走,任憑民警怎么勸也沒用。
謝某的家人也告訴他,其侄子只是去醒酒,并沒有什么事,可謝某仍然無理取鬧。見民警不遂其意,謝某竟然揮著雨傘就往民警頭部敲去,血當即流了下來,一旁勸阻的民警始料未及,趕緊將謝某控制住。
“我以為侄子是被直接抓去看守所,我一再要求民警把他載回來,可是民警不同意,我就打他了。”事后,謝某說。
市法院審理后認為,謝某以暴力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zhí)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作出如上判決。(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方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