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無特區”亮劍公職人員
“現對你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不久前,上杭法院依法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某鄉政府科級干部林某作出拘留決定并送往拘留所羈押。
林某因租賃合同等糾紛在上杭法院共涉案16件,涉案金額高達477.68萬元。在案件執行中,上杭法院依法向林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多次到林某單位敦促林某申報財產、及時履行,并通報其單位領導及相關部門動員其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但林某均置若罔聞。
公職人員拒不執行,嚴重損害司法權威和社會誠信建設。鑒于林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上杭法院決定對林某依法拘留15日。
據了解,上杭法院堅持執行“無特區”,亮劍拒執公職人員。在此次集中執行中,將公職人員列為重點執行對象,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公職人員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黑名單”、凍結工資賬戶;對惡意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涉執公職人員依法采取拘傳、拘留措施,并通報組織、紀檢監察部門。集中行動中,共拘傳公職人員5人、拘留1人,促自動履行12件。
堅持“嚴懲戒”形成高壓區
6月12日21時,上杭法院成功執結因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3件執行案件,案件的成功執結得益于失信懲戒的威懾。
被執行人某運輸公司因車輛掛靠對一起交通事故糾紛賠償承擔連帶責任。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因該運輸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上杭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并依法凍結其名下所有的銀行賬戶,查封公司名下的車輛7輛。
“我們公司賬戶無法使用,也無法參與項目招投標,正常經營受到極大影響。”6月12日,該公司負責人再也沉不住氣了,主動派人到上杭法院找到執行法官進行協商。見此情況,執行法官組織該案所有當事人到法院共同協商還款事宜。最終,運輸公司及其他3名被執行人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7萬多元,申請人放棄余下賠償款,案件圓滿結案。
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中,上杭法院持續增強失信懲戒力度。在近期集中執行行動中,該院在電視黃金時段滾動播放“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同時在線下深入社區、村委會、市場等公示欄張貼“失信被執行人”公告,曝光“老賴”526人次,“老賴”的生存空間被不斷壓縮。(本報記者 陳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