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64名農民工在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一分不少地領到了企業拖欠了多年的22萬余元工資,執行到位率100%。這些工人紛紛對上杭法院公正執行、高效執行表示贊賞。
原來,2013年上杭某機械企業因行業不景氣效益下行,2014年初開始拖欠農民工工人工資,劉某等64人因生活無保障陸續從該企業辭職。2016年11月,劉某等人向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該企業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被扣除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2017年1月,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約定該企業共向工人返還工資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扣款22萬余元。調解書送達后,該企業遲遲未履行。
2017年2月6日,劉某等人再次向企業催討工資無果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杭法院受理后,執行法官向劉某等人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安撫工人們情緒,同時立即啟動優先執行機制,組建專項執行小組,全面查控該企業名下財產,將該企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對登記在該企業下的銀行賬戶予以凍結。
此后,執行法官多次約談該企業主要負責人,法理情并施,耐心細致地做工作,并說明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近日,該企業主動向法院交清了該64名工人的拖欠工資,履行了全部法律義務。該系列案件的順利執結,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農民工的權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據悉,近年來,上杭法院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開辟綠色通道,啟動了農民工優先執行機制,采取“快查、快控、快執、快結”的方式,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穩定。(通訊員 陳立烽 黃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