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男子鄧某為逃避交警臨檢,強行沖關,致使執勤民警受傷。連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鄧某妨害公務案提起公訴,受傷民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日前,鄧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連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相關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也得到法院支持。
2017年9月10日晚,連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在連城縣蓮峰鎮小當家超市門口路段依法執行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排查工作任務。20時19分許,鄧某駕駛閩F號牌黑色轎車途經小當家超市門口路段,正在執勤的民警羅某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鄧某見羅某手持酒精測試儀向其走來,突然駕車左拐試圖強行沖關。羅某見狀上前制止,鄧某加速逆向行駛拖倒羅某,致羅某受傷,經鑒定羅某傷情為輕傷二級。
該判決有效保護了公安民警的正當執法權益,維護了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威,震懾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自2016年以來,連城縣檢察院共起訴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18件20人,均得到法院判決確認。(通訊員楊建華華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