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連城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原告福建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連城分公司在立案庭法官的訴前調解下,先后與被告羅某等12名業主達成和解,物業公司撤回起訴,前后僅用了一周時間。
據了解,今年以來,連城法院著力深化“分調裁”機制改革,深入推進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工作,針對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這一類案情簡單的系列案件,實行訴前調解和“要素式”審理相結合模式,受理后不急于分案,先進行集中調解,調解不成再集中分配給專門的審判團隊,進行集中送達、開庭、宣判,辦案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先后辦結物業合同糾紛案件114件,其中調解撤訴108件,調撤率達94.74%,平均審理周期僅為5天。(通訊員羅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