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勁爆的消息:做代購和微商的朋友要注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韓國的化妝品,澳洲的奶粉,日本的馬桶蓋,還有朋友圈里的泰國、歐洲、美國代購,明年還能照常代購么?答案是:以后會受到嚴格的監管,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一、不管是什么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要是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二、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三、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別以為自己平時在朋友圈里打打廣告就沒事,從現在開始可多了一個“專業名詞稱呼”——電子商務經營者。
什么是電子商務經營者?
直接點理解就是: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都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
以后怎么管理代購和微商?
一、必須進行登記
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未獲取配方注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
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二、必須依法納稅
《電商法》的出臺并不是說嚴厲打壓電商平臺,而是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好的消費環境,除了對電商、代購、微商等立法,還有一些新規都很有好處!
一、買到假貨幾率小了
《電商法》實施以后代購、微信朋友圈賣假貨、劣質商品,恐怕不會那么容易了。的確,監管越來越嚴格,我們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幾率也會越來越小。
二、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平臺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臺也得承擔責任。這樣以后在那些大型電商平臺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三、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最高罰款50萬!
四、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