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設計不能有“天窗”
空軍的“禁酒令”,禁住了多年難禁的陋習。這一禁令之所以能落地生根,產生從“禁酒”到“禁久”的效果,就在于制度設計沒有留下“暗門”和“天窗”。
一項制度科學不科學、完善不完善,關鍵就是看是不是有漏洞、有盲區,能否全覆蓋、零容忍。如果只管下級不管上級,只管部屬不管領導,制度設計必然會流于形式,也不可能得到很好地執行。空軍制定的“禁酒令”,強化了領導責任,發揮了群眾監督,給出了懲戒措施,真正使制度成了人人受約束帶電的“高壓線”。
“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制度是為了治本的,設計必須科學。一旦制度有“天窗”,就會形成“破窗效應”,使制度失去嚴肅性、權威性。只有堅持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利于執紀、監督、問責,不因時而馳、不因人而廢、不因事而松,才能防止跑冒滴漏、脫軌越界,讓制度發揮恒久作用、產生治本效力。(李 欣 王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