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文/圖)立足民生,服務社會。人民群眾,是開展一切工作的源泉。為踐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具體要求,傳承和弘揚新時代“背包”精神,今年10月,晉江市公安局在全省首創民警“住村”模式,搭建起警民互動的新橋梁,全力打造社區警務新名片。
自10月25日陳埭派出所率先啟動“住村”工作試點以來,截至11月11日,晉江全市27個派出所已全面鋪開“住村”工作。社區民警“住村”后,面對面了解群眾之所需、心貼心服務群眾之所思、點對點解決群眾之所困,真正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不斷增強轄區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李森建局長為“住村”民警頒發裝有生活用品、警務裝備背包
今天,我們與泉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晉江市公安局局長李森建一起聊聊“住村”工作,感受晉江公安打造為民服務新模式的強勁生命力。
立足民生 全面開展民警“住村”工作
記者:“背包”精神一直是晉江公安的一面旗幟,你們為什么在當前提出要重走“背包路”,全面開展民警“住村”工作?
李森建:上個世紀90年代,晉江刑警以“案子發到哪、背包背到哪、地鋪打到哪,案子不破兵不收”之勢,攻克了一大批要案。“特別能戰斗刑警隊”的“背包”精神傳遍大江南北,感動了無數人。近年來,晉江公安弘揚和傳承“背包”精神,不斷探索創新,實現了由“鋪蓋卷加舊床板”向“腳板加鍵盤”的轉變,推動社會治安持續向好。
10月25日,李森建局長參加陳埭派出所“住村”試點啟動儀式、歡送首批民警開展“住村”工作
當前,在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為更好地踐行“楓橋經驗”、弘揚新時代“背包”精神,縱深推進“強基促穩”三年行動,我們立足本地、結合實際,在前期社區警務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礎上,提出全面開展民警“住村”工作,進一步在創新舉措、服務民生上求突破、謀發展。
按照工作部署,我們的社區民警帶著“住村”背包,裝著“生活包”“工作包”“數據包”住進村民家,做到自理輕便、訪查簡便、采集方便。可以說,現在的社區民警“住村”跟當年晉江刑警“背包”辦案是一脈相承的,是新時期群眾路線工作的具體實踐,將在警隊中不斷營造愛民、親民、為民的濃厚氛圍。
“駐村”變“住村” 與群眾同吃同住
記者:從以往的“駐村”到現在的“住村”,一字之差體現了晉江市公安局為民服務理念的不斷升級,對“住村”民警來說,他們要做什么,怎么做?
李森建:“住村”工作從核心上來說就是要深入到老百姓中間去,住在社區、工作在社區,真心傾聽民意、用心解除民憂。
一是要做到腳踏實地“沉下去”。“住村”民警要結合轄區實際,挑選3至5戶群眾認可的“住村”對象,報派出所領導審核確定1戶入住,帶上“三個包”(即生活包、工作包、數據包),每周至少在“住村”對象入住一晚,與“住村”對象同吃兩天,認真履行人口管理、信息收集、治安防范、服務群眾等“四項職責”,對排摸的社情民意逐一記錄,及時予以解決回訪,做到每周一總結,每月一報告,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李森建局長實地了解“住村”民警在群眾家中的衣食住行
二是要做到了如指掌“十清楚”。通過“住村”工作,民警要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治安最復雜的地方去,為服務群眾、矛盾糾紛調處、偵查破案提供保障。社區民警對轄區治安要素務必做到底數清,尤其是實有人口、商貿廣場、房屋樓棟、視頻監控、治安卡口、矛盾糾紛、可防性案件等,真正做到耳聰目明,提升管事率。
三是要做到駕輕就熟“六熟悉”。社區民警“住村”主動深入群眾當中,接受群眾報警求助,提供上門服務,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同時,側重熟悉行業場所、基層力量、幫扶對象等六類對象,通過熟悉轄區基本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訴求,做到信息靈敏、提前預警、及時處置,力爭“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
住村有規矩 日常工作需要考核報備
記者:“住村”關鍵在于扎根群眾、落到實處,你們建立什么樣的機制來考核“住村”工作效能?
李森建:我們通過完善運行機制,構建科學考核體系,充分激發“住村”工作效能。
一是講規矩、守紀律。社區民警在“住村”工作中,務必嚴格遵守“十必須、十不準”行為準則,尤其要認真履職盡責,不能敷衍了事,不可高高在上,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不得參加任何有損人民警察形象的活動,做到與群眾同吃同住,住到群眾心里去,當好人民的“知心人”和“自己人”。
李森建局長與村民深入交流,征求“住村”工作意見建議
二是帶好頭、表好率。派出所領導一律與社區民警同步落實“住村”工作,做到同報批、同報備、同工作;所領導“住村”期間必須加強“住村”的督促檢查,協助社區民警開展相關工作,主動解決基礎工作中的疑難問題。10月29日,《人民日報》記者專門到陳埭派出所岸兜、四境村兩個“住村”地采風,與村民深入座談,發現“住村”工作得到村民大力支持及高度評價。
三是重考核、落獎懲。“住村”工作要嚴格落實日常考勤、審核報備、內務管理、工作報告、督導檢查“五項制度”;局領導必須深入掛鉤派出所開展督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優化工作考核模式上,則從治安防范、基礎信息采集、住社區率、服務態度等全面量化考核,綜合評定社區民警“住村”成績,將考核成績作為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年終評優評先傾向于社區民警、社區輔警,有效提高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住村顯成效 拉近警民距離、解決實際問題
記者:“住村”工作開展1個多月來的運行情況如何,取得什么效果?
李森建:“住村”工作開展以來,全局上下充分認識到“住村”工作的重要意義。各派出所所長親自抓,有的主要領導實地到“住村”點查看把關,派出所分管領導作出表率,與社區民警一同“住村”。同時,各派出所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對“住村”工作的支持,東石鎮參照我局“住村”做法,推行鎮干部與民警“結伴住村”措施。初步來看,在以下幾方面取得成效:
一是“住村”工作倒逼社區民警下沉。派出所普遍反映以往社區民警深入群眾的主動性不強,基礎工作碎片化現象較突出。現在社區民警借助“住村”這一手段,能夠提前考慮“住村”要做什么,多數民警帶著工作計劃“住村”,以期通過“住村”解決一些群眾難題,盡力發揮“住村”的最大效能。可以說,“住村”工作推行以來,社區民警開展基礎工作、群眾工作更有時間、更有條件,“住村”工作成為當前推動警力下沉的重要載體。
二是積極探索促進警民互動的方式方法。一些派出所開展“住村”工作不拘泥于住群眾家中的固定形式,而是因地制宜,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如靈源所、龍湖所、池店所等入住大型企業、工業園區、醫院、物業、校園等人口密集、治安相對復雜的區域,這樣在掌握社情民意上更有針對性。此外,有的社區民警(比如,新塘所的王磊)通過買菜、做飯、收拾家務等方式,把群眾家當成自己家,將自己融入群眾,真正拉近了警民距離,獲得群眾點贊。調研中,我們了解到,社區民警“住村”難不難與其群眾工作好不好密不可分,常與群眾打交道的民警“住村”如魚得水,反之陷入尷尬。
“住村”民警入戶走訪
三是“住村”工作解決了一批實際問題。以往群眾對警服存在抵觸心理,而今社區民警“住村”了,群眾平時見到警察更頻繁,更愿意主動向民警反映問題,社區民警可以協調處理一些深層次的矛盾糾紛,以及精準幫扶一些困難群眾,真正做到為群眾排擾解難,“住村”工作無疑成為當前拉近社區民警與群眾距離的重要抓手。比如,11月11日,磁灶派出所社區民警吳偉平通過“住村”排摸到井邊村一村民撿拾的孩子近十年未落戶后,全力幫助辦理孩子落戶手續;11月25日,青陽所社區“住村”民警呂華祥就近出警,在某公司宿舍樓天臺成功勸阻一名欲跳樓輕生女子。
“住村”民警為行動不便群眾辦理身份證手續
四是“住村”工作激發了社區民警活力。派出所及社區民警普遍反映,社區民警做的基本都是一些反復的基礎工作,有時雖然耗費很大精力調處一起矛盾糾紛,最后卻沒有津津樂道的激情,社區民警的職業認同感、榮譽感不高。“住村”模式推出后,大大激發了社區民警活力。首先,社區民警這個群體受到全局乃至群眾的空前關注,大家清楚了解到了社區民警的工作情況,社區民警將不再無聲無息。其次,社區民警的主觀能動性被調動起來了,思考能力、動手能力有了明顯提升,他們需要思考著如何更好地開展工作,如何與群眾打交道,如何學習群眾語言、做群眾工作。再次,社區民警通過寫日記、曬故事,很大程度增強了提煉亮點的意識,為總結經驗、培育典型提供素材。
萬事開頭難 只要對群眾有利將堅持不懈
記者:目前“住村”工作是否還存在什么不足,接下來你們將怎樣提升推進?
李森建:從前階段運行情況來看,有的單位還缺乏將“住村”工作一抓到底的決心和信心,比如有的民警認為下鄉返回所里食宿方便,“住村”沒有必要;有的民警覺得“住村”擾民了,群眾不夠支持歡迎,老想住警務室、住村委會;有的警力緊張的派出所為了不影響接處警,不時將“住村”民警召回,“住村”不夠徹底;不少民警“住村”工作一般化,基本是開展治安檢查、帶隊巡邏、信息采集等普遍性工作,開展矛盾積案化解、為群眾排憂解難的典型事例不多。
萬事開頭難,但態度決定一切。我們要求全局上下都要充分認識到“住村”工作對加強與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意義,務必增強信心和決心,乘風破浪,切實把“住村”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特別是社區民警,務必牢牢抓住“住村”這一有利契機,把“住村”當成鍛煉自己、提升自己、成就自己的舞臺,積累工作經驗,提升群眾工作能力水平。
接下來,我們將把“住村”當成“現場辦公”“專家門診”,把整合優化群防群治力量、解決矛盾積案等疑難雜癥作為重點,真正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具體來說,我們將進一步優化調整派出所警務運作模式,盡力保障社區民警“住村”期間能夠心無旁騖;繼續優化“住村”工作方案,打造專屬社區民警的考核系統,提高考核針對性及效率,以常態機制提升“住村”質效,保持“住村”生命力;通過開展“住村”工作評比活動,激發社區民警的潛能,使“住村”始終保持熱度不減,讓優秀民警有為、有名、有位,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此外,我們還將不斷深入群眾,了解群眾對“住村”工作的支持認同情況,征求對“住村”的意見建議,更有效地提升“住村”工作服務群眾“最后一米”的效果。只要對群眾有利,只要對社會有益,民警“住村”工作,我們將堅持不懈做精做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