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叮”交警的“路蟲”被抓了
網絡流行“路蟲子”一詞,不是指在路上到處爬的小蟲子,而是專門代稱跟蹤警察的人。交警一上路,他們就緊隨其后掌握動向,給違法貨車司機通風報信,提醒他們提前繞路或停車鎖門,以躲避交警監管。前日,晉江金井一職業“路蟲子”被警方抓獲。
“一只大蟲”尾隨警車 發微信給貨車通風報信
8月7日上午11時許,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金井中隊在日常巡邏工作時,發現有一部二輪摩托車尾隨其后,形跡可疑。該摩托車一直跟在警車后面,其間多次使用手機。交警人員等到行駛至安全路段后,下車對該摩托車駕駛員進行盤查。
尾隨交警的摩托車駕駛員姓翁。在盤查過程中,翁某吞吞吐吐、言辭閃爍。經過進一步追查,交警發現,翁某專門尾隨警車使用手機拍攝,并通過微信發給群里的好友,告訴他們交警的實時動態。經過幾次詢問,翁某終于坦白,他是一名專門給超載等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的大貨車、渣土車通風報信的職業“路蟲子”。
開摩的轉行當“路蟲” 每月收貨車司機“情報費”
經查,平日翁某通過摩托車載客來賺取生活費。后來他發現幫貨車司機“望風”收入更可觀,便做起了職業“路蟲子”。今年2月以來,他通過跟蹤交警動向,用文字、語音、圖片或小視頻在微信群中實時通風報信,告知客戶交警正在何處,可能去到哪里等,讓具有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的貨車司機提前繞路,或停車鎖門以躲避交警監管,借此謀取一定報酬。翁某每個月向每名貨車司機收取300元的“情報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翁某的行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規定,被處行政拘留5日。
當“路蟲子”違法 莫做違法貨車“包庇人”
職業“路蟲子”鐘某也是這樣子栽了。今年4月,晉江交警大隊和東石派出所成立專班,抓獲職業“路蟲子”鐘某,依法對其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并追繳違法所得。
經查,2017年12月起,鐘某在東石鎮永湖村振東大酒店燈控路口、東石交警中隊附近路口、安海鎮華達酒店路口、安海交警中隊等地點,對交警執勤情況進行望風,并向違法超載的貨車司機通報,讓他們逃避交警監管,從中獲取報酬。
交警提醒:今年以來,大型貨車事故已發生數起,而一旦事故跟大型貨車相關,往往會涉及人命。慘痛教訓提醒人們,應積極舉報貨車交通違法行為,而不應做“包庇人”,甚至做起違法事來。(記者 吳水保 通訊員 翁連炮 洪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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