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于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對照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教職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開展自查自糾。同時對存在違規情形的教職員工逐一進行教育談話,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要求涉及對象及時糾正整改。
晉江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是法紀明令禁止的行為,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將嚴重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甚至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教師隊伍形象。晉江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學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記者 陳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