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滬環保中隊協同晉江市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晉江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和晉江市深滬派出所民警聯合對位于深滬鎮一處拉鏈噴漆加工點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據調查,該加工點未在晉江市環保局或者上級環保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未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保“三同時”驗收,未辦理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污許可證。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拉鏈噴漆加工點的生產設備、設施、排污情況及周圍環境,并向現場人員了解加工點的相關情況。現場發現該噴漆加工點配套4臺滾噴機、1臺甩干機、3個清洗桶、6個除油桶,加工點地面淤積有生產廢水,車間外排口及外排口正在排放廢水。
據介紹,該拉鏈噴漆加工點沒有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廢水主要來源于清洗拉鏈除油及清洗工序,晉江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對該加工點車間外排口及外排口進行采樣送晉江市環境監測站監測。根據該監測報告,車間外排口廢水中的污染物鋅、鎳、總鉻分別超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的二級標準,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晉江市環保局依法將案件移送晉江市公安局偵辦。目前,業主陳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刑拘。(記者_蔡斯洵通訊員_許少哲 葉興燦 楊羅懷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