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盡快籌集資金周轉生意,福建晉江男子莊某某以店面尋租為由騙取群眾25萬元,在警方的不懈追逃下,自知難逃法網的他于近日向晉江市公安局投案。
犯罪嫌疑人莊某某在晉江本地做一些小本生意,去年6月,他在資金緊張急于籌資的情況下想到一主意:謊稱有一店面租賃合同到期正在尋租。因該店面過往幾年確由莊某某負責招租,因此受害人陳某不疑有詐,雙方很快簽訂了一份《店面租賃協議》,陳某被收取租金45萬元。但之后莊某某卻遲遲未交付店面并逐漸失去聯系,感覺事有蹊蹺的陳某要求廢除《租賃協議》并退還45萬元租金,但莊某某以陳某單方面要求廢除合同為由,只愿退還其中的20萬元,幾次協商無果,陳某選擇報警。
警方介入調查后發現,該店面已于2014年7月出租給許某,租賃期限為2014年7月25日至2022年6月25日,租賃合同并未到期,且許某并未打算終止店面租賃合同。莊某某在原店面合同未到期又與他人簽訂《店面租賃協議》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此時,莊某某已聞風藏匿了起來,公安機關隨即上網追逃。感覺事態嚴重的莊某某幾經思慮,于近日主動退還剩余的租金25萬元并向晉江警方投案。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陳曉山 吳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