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高檔酒店開招商會 會員超過20萬人
“沃客理財”的投資平臺并未注冊,為披上合法外衣,去年9月15日,王某妙用獲利的資金注冊了一家“福建沃客理財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己擔任法人代表,還租高檔寫字樓,接待全國各地來晉江考察理財項目的投資者。公司常在高檔酒店召開招商會,投資者來晉江考察,公司負責食宿。今年4月,王某妙又在晉江金井成立“沃客生活會所”,用來接待和向投資者講解。
今年5月4日,晉江警方發現“沃客理財”的資金賬戶異常,且該公司人員進出活動太頻繁。警方通過一段時間偵查,初步掌握了沃客理財的經營模式。5月24日,王某妙等人先后落網。
經查,“沃客理財”的注冊會員賬戶共有50多萬個,初步估計會員人數有二三十萬人,甚至還有會員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該案被列省督案件。
【老板其人】 小學文化做過電商 在廈門有豪宅
檢方介紹,王某妙只有小學文化,很早就進入社會。之前做過電商,后來倒閉。為做沃客理財,他專門做了三四百頁的研究筆記。
起初,沃客理財的推廣速度不理想,但后來的發展速度,超過王某妙想象。被查前,他已經進行了控制,延長了虛擬幣拆分的周期。檢方稱,王某妙有多個銀行賬戶,單是其中一個銀行賬號,正反面打印的流水單就有2000多頁。目前,他賬戶上被凍結的資金有6億余元。獲利后,王某妙買了賓利等豪車,還在廈門買了豪宅,并投資了幾千萬元購買理財產品。
王某妙稱,自己知道沃客理財的經營模式是非法的。但他辯稱,再過幾個月,他原本打算將賺到的錢投入到實體經濟中,做電商。不過經查,他名下兩家公司都是空殼公司,并無實際投資項目。
【檢方釋法】 “拉人頭”返利 有無實體商品均可能涉傳銷
檢方表示,《刑法》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沃客理財總部在晉江,王某妙等多名嫌犯要求投資者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對參與在內的會員進行培訓、授課,該行為觸犯了這一規定,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檢察院因此批準逮捕。因涉案人數多,案情復雜,檢方已提前介入案件調查?,F有的審查報告,就超過16萬字。
檢方提醒,市民在投資理財時,不要有貪念,對那些鼓吹高收益的所謂理財產品要警惕。如果有涉及用拉人頭、發展下線為主要返利依據的,不管有無銷售實體商品,都可能涉嫌非法傳銷。(海都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許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