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對查封廠房開封。
昨日,晉江市法院執行法官打開內坑鎮區工業區某倒閉鞋廠的廠房,將鞋廠內的庫存及設備移交給申請執行人。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該鞋廠償還了此前欠下的部分債務,并及時將長期占用的廠房騰空給房東。
上述鞋廠于2015年年初倒閉,但還欠下多家企業的債務,債主紛紛將該鞋廠告上法庭。去年12月份,案件進行執行階段,但鞋廠法人代表陳某仍未按期履行義務。晉江市法院執行庭后來作出裁定:凍結、劃撥該鞋廠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相應銀行存款;查封、扣押、拍賣該鞋廠的設備等財產。
據悉,該鞋廠倒閉后,欠下晉江某模具公司等6家企業和個人將近300萬元的欠款。
今年以來,晉江市法院執行庭通過兩次網拍,拍賣鞋廠設備及庫存幫助鞋廠償還部分債務,但均因無人競價而流拍。這樣,導致庫存物資長期占用租賃的廠房,房東也叫苦不迭。
為盡快幫助鞋廠償還債務,及時騰空租賃的廠房,5月11日,晉江市法院再次作出執行裁定,將被執行人的生產設備及庫存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交付給6家申請執行人,并按不同比例償還債務。
“這些庫存和設備搬移后,我們的廠房又可以重新利用,減少損失。”昨日,看著廠房開始騰空,房東終于舒了口氣。
為破解執行難,2015年以來,晉江市法院堅持以信息化為引領,建立執行指揮中心“立案即查”制度,提升財產查控力度。通過大力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積極探索運用查控系統的各項功能,在點滴努力中將執行難題一一化解,讓人民群眾看到執行工作的新氣象。(記者 胡志法 通訊員 尤燕玲 蔡尚哲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