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則故事,在以色列家喻戶曉,做父母的都會以此來提醒自己,不要愛的“太深”“太溺”:
一只母獅子教小獅子捕獵。母獅子對兩只小獅子說:“孩子們,現在我要教你們捕獵,好了,辛巴、高富,現在去追兔子吧!”。
它的話音剛落,兩只小獅子就開始奔跑起來,突然,稍大的一只因為跑的太快摔倒了。母獅子心疼地對它說:“孩子,算了,你以后就不用捕獵了?!庇谑菑哪翘炱?,母獅子都帶老二去捕獵,讓老二將捕來的獵物和老大一起分享,老大從此過上了快樂的生活。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老大和老二都長大了,母獅子有一天病死了,老大只好和老二一起出去捕獵。追著追著,他倆走散了。老大想找食物吃,可是它什么也不會。過了三天,老大倒下了,他對世界說的最后一句話是:媽媽,我恨你。
別讓孩子說出“媽媽,我恨你”
“媽媽,我恨你”這句話經常會從我的咨詢室中傳出來,說的人和聽的人往往都是淚流滿面,心中的糾纏與痛苦也絕非這一句話能形容。當獅子媽媽的愛剝奪了小獅子獨立生活的能力,當媽媽用愛包裹的孩子寸步難行時,就注定了這份愛是個無法突破的“繭”,因無法突破而成為一場悲劇,孩子則是這場悲劇的主角。
很多父母都把讓孩子獨立,讓孩子擁有獨立生活的技能理解為將來有份好工作。所以在學前年齡段孩子只需好好享受生活,快樂就好;而等到上學了,好好學習就好。這種觀點沒有什么錯誤,但是缺失了很多內容,因為養育一個孩子,不是簡單把“讓孩子快樂”“讓孩子學習好”當做育兒的真諦就成功了。因為,人生還有太多的滋味孩子需要去品嘗,還有比“學習好”更重要的衡量標準。而沒有經歷過生活熏陶、沒有品嘗過生活真實滋味孩子,是不懂生活的。如果你讓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養尊處優,那么將來的工作對孩子的吸引力又在哪里呢?
孩子是否獨立試試你離開他還會不會生活?
培養孩子熱愛勞動,具備相應年齡段的生活技能在育兒內容中應該是第一位的,而且與知識的學習不會沖突。一個會幫忙做家務,生活能力很強的孩子,學習更是不會差,正是因為生活技能的掌握,激發起了孩子學習知識,改變自我的動機,更能讓他們尋找到人生的榜樣,激發孩子們樹立人生理想的愿望。
所以,讓孩子先學會生存吧。如果你8、9歲的孩子,在你離開幾天的情況下,能自己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吃和穿,不至于像個沒媽的孩子一樣可憐楚楚讓你揪心,那么恭喜你,孩子的基本生存教育已初見成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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